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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引领朝歌时尚的吕梓[1/2页]

商谴 弎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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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6章引领朝歌时尚的吕梓
      眼看大王的主意已定,费仲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但是王受离开朝歌后,自己能否撑住这朝歌的场面,费仲委实没有一点把握。
      现在的朝歌局面,表面上看起来,远迈此前殷商百年的强大。可这份强大,费仲却看的胆颤心惊,因为这分强大,却似建在流沙上一样,全靠王受的个人武功支撑。
      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今日的朝歌,却被大王绷紧得太紧了,其文华的根基,并不稳固。
      今年连续的西征和南征,朝歌固然所获甚多。但想要把所获全都化作朝歌实力,你还要有这份消化的好胃口。而如今朝歌真正缺的,却正是这样的水磨功夫。
      费仲忍不住太息,都是天意啊。自己若能年轻三十岁,自信能在王受这样的雄主手下革故鼎新,再造一个富饶强大的殷商王朝。
      奈何自己却老了,就剩下大王的武功张扬,再也没了回旋的余地。原本吕尚是极好的,但是今日的吕尚,还能继续被朝歌倚为柱石吗?
      无论吕尚或者蓬莱候表现的多么忠义,费仲也不敢再做那样的打算。此可以为谋,然不可为心腹也。遍看今日朝歌人物,也只有攸候喜堪与托付了。
      只是攸候喜却又卷入西海之事!他这次若不能全身而退?怕吾殷商也就真到了不可言说的地步喽。费仲心下决断,若是攸候喜能回来朝歌,自己就急流勇退吧!
      但是在此之前,自己却还要让朝歌平稳渡过大王不在的日子!
      说起来容易,费仲却当真压力巨大。王叔比干,后宫妇蔷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冬眠的相顾之地,一昧整理武备,甚至甲士战车已经超过朝歌的王师!
      真要有什么乱子,城南的崇师可以信赖,就算不能抵挡东伯侯,可是凭借济水天险,守到大王回师还能做到。
      唯一可虑的,却是朝歌城内的事情。王叔比干地位尊崇,府中亲卫、仆隶众多,可以轻易拉起数百甲士。妇蔷在后宫里,侍卫的亲军也有数百。
      自己手上能动的,区区百人而已。此外就要靠朝歌城的权贵人家相助了?然而这些人家,如今各种的纸醉金迷,究竟还能有多少战力,就很难说了。
      在蓬莱候的弟弟吕梓入质朝歌后,费仲能明显感受到朝歌纨绔们的风气正在为之一变。如果此前的纨绔们只是酒林肉池不学无术的话,现在就是各种作死层出不穷。
      不但奢侈之风日甚一日,纷纷都要纸醉金迷。他们对于财富的渴求与手段,也让朝歌风气,再无半分的古朴醇厚。
      什么斗蛩、斗鸡、斗鹌鹑之戏,就始于吕梓在一处古墓里捉到的两只蟋蟀。师侄为了噱头,他还要镂象牙为笼而畜之,再以百朋之贝做关扑,就为了赌他的蟋蟀必胜?
      斗累了蟋蟀就要去看戏,什么叫看戏?费仲开始不太明白,后来儿子费施居然补一个戏班子都给叫入了府中,当面演绎什么叫做“生旦净末丑”。
      费仲看的惊心动魄,这、这、这,这岂不是在模仿了咱们的祖宗祭祀场面?!然而却又不像,人家并没有在中间立了祖宗神像,只是一昧地灯红酒绿而已。
      似乎嫌看戏不过瘾,吕梓后来又玩起了鹦鹉学舌。此前武吉在郁洲岛上不但训练猢狲,他还训练过一只鹦鹉。
      不过那只却鹦鹉生生被吕?J哥哥**坏了,整日地圣人微言大义,能有什么乐趣?所以吕梓就把那只鹦鹉送去了北海神庙陪伴苏由去了。
      他自己又重新驯养了一只绿毛鹦鹉,在蘑菇粉的加持下,渐渐驯化到心意相通的地步。
      这只绿毛鹦鹉甚慧,不但能诵“关关鸠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等雅事,。每有客至,它还能呼唤仆隶添茶,再问客人安否,这样的寒暄。
      吕梓甚惜之,加意笼豢。此后就把它送进宫中陪伴妲己和武庚,此后妲己若有什么急事,完全可以让这鹦鹉飞出深宫,传递消息嘛!
      好像国军哥哥就说起过什么飞鸽传信的故事,飞鸽或者鹦鹉,都是一只鸟而已,又有什么差别呢?这事若被吕绍安知道,少不得要大耳刮子抽他:这鸟的差别可大了!
      总之不过短短两年时光,朝歌的纨绔子弟在吕梓的引诱下,什么鹦鹉学舌都不再话下了。他们甚至还会更加精进一层,比如擎鹰、架鹞、调鹁鸽、养鹌鹑、养蛇、养龟等等。
      所爱**的飞禽走兽、昆虫鳞介的种类,比起后世五花八门的宠物也差不了太多,甚至他们的狂热程度,比起后世的“宠物控”更是毫不逊色。
      吕绍安或者会慨叹人性的千古如一,点赞吕梓工作出色。但是朝歌城的比干、商容等人,却要纷纷地痛心疾首。甚至还要去迁怒鹿台深宫里的王受。
      然而费仲在经过仔细观察后,其实还是发现出不少亮点。
      比如那些贵人家中,该要成材的子弟,还是被家族死死按住,一步步在朝歌体系中慢慢脱颖而出。虽然免不了也要华服冠带地嚣张,毕竟还没混入纨绔的沟里。
      家族其他的子弟,就是各种纸醉金迷,放荡不羁了。带来的好处,就是此前各家的嫡庶之争,倒是被早早熄灭了。
      那些纨绔子弟既没有实力,也没有心思去争权夺利了。
      “这样的日子多好啊,干嘛要像兄长那样活得那么累?难道父亲希望孩儿也如兄长那样有为,然后老夫故去后停尸不顾,束甲相攻?”
      费仲某次教训儿子费施时候,就被儿子抢白了几句。费仲居然也被噎住,一时不能做答?实在气不过,就狠踹了儿子几脚后悻悻离开了。
      费施的才华本来不输兄长费甲,费仲此前也不是没有担心过自己老去后,两个儿子怕是要各呈心机地兄弟相残。现在看看,倒是少了这个担心。
      只不过这样付出的代价,是否太大了?费仲沉吟不决。因为祸福难料,最后也只好轻轻放过了这事。
      费施最近迷恋上的“五石散”,越发沉湎其中不愿醒来,据说此物还是蓬莱候西征回师时,在骊山人祖之庙里从石矶神人出偶得来的法子。
      因为服用“五石散”后功效极为显著,服着需穿薄衣,吃冷食,以冷水洗浴发散热力。即“寒衣、寒饮、寒食、寒卧”,故朝歌纨绔们又称为“寒食散”。
      因为来自人祖之庙,又又石矶神人做代言,吕梓自然要把这“五石散”炒作到价值连城的地步。好在朝歌、大商邑的贵人极多,原本也不甚在意吕梓的“小小贪婪”。
      “汝这泼皮子,当真贪婪成性也。吾观这寒食散的本钱,大约原本要不了几个货贝,却都是汝在坐地起价,当真没了良心呢。”
      “就是、就是!五石散嘛,自然就是几块石头磨出而已,那里要的这样贵?吾闻西城莘良买了几幅回去仔细参谋,就给他仿作出来了,驾前不过十一之资呢。”
      “哎呦、哎呦,各位兄长万万不可大声说这些,别要被神人知道了,再来找吕某麻烦呢!”吕梓急的乱跳,小声地央告这一众纨绔。那些纨绔,果然都纷纷变了颜色。
      这吕梓看着性情纨绔,坐视不着调。可他却生生就从神人的追捕中逃出了两次!神人为什么要追捕吕梓,纨绔们不知道。
      但是他们却纷纷得到家中长者的训诫,其一就是少要(最好不要)与那蓬莱的纨绔子来往!这是望你好,莫要遇上神人,不但平白丢了性命,还要祸连家族。
      二来也是觉得,既然那个纨绔子吕梓都能从神人手上逃脱两次?那么他真想要想祸害哪个人的话,应该也不算太难吧?
      此前质子朝歌的姬鲜,可是前车之鉴呢。
      吕梓却不知道这些纨绔们的心中想法,只是一昧狡辩道:“哥哥们可不要轻信了那莘良假货。实话说来,这些材料所得不易,都要经过神人开光过才堪使用。
      各位不知道开光是个甚的意思啊?抱歉,兄弟也不晓得。只是吾家兄长说过,若无石矶神人开光,这五石散不服用也罢。
      各位兄长相比都体会到这五石散的妙用了吧?此物可益毛发、可定心惊、可壮阳气、可延寿命。而且非唯治病,亦觉神明开朗。
      又能令人手足温暖,骨髓充实,能消生冷,举措轻便,复耐寒暑,不著诸病。今日弟若不服石,则庶事不佳也,所以石在身中,万事休泰,身轻如飞燕也。
      那莘良的假货,却如何能有这样的多好处?
      吾却闻之,有某人食其货,舌缩入喉,痈疮陷背,烂溃,头痛欲裂,腰痛欲折,腹胀欲决,甚者断衣带,心痛如刺,百节酸疼,咽中痛,鼻塞清涕出,膈上大满欲吐,温温欲吐。
      这还哪里有半分妙处,只是催命的阎罗嘛!兄等皆秒人也,有怎能因为区区财货之物就要甘冒那等风险和痛楚?若实在嫌贵,弟这里就听了此物吧。”
      吕梓的脸上,居然越来越堆满了委屈,声音也渐渐响亮起来。还要作势回去吧那些劳什子五石散都拿去废了,免得坏了吾等兄弟间的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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