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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电脑抓取的命案已知内容,魏小篱推断凶手是恋骨癖的可能性更大,因为死者程秀有腿模史,常年穿着高跟鞋,导致脚趾外翻,一般的恋足癖并不钟意这类脚掌,除非凶手是个更喜欢看人骨相的人。
      “我又不是警察,欢迎你密切跟我打交道。”
      阎夕在魏小篱家蹭了好几天零食,不得不说这些膨胀食品太好吃了,兼职怒摔地府市的恶鬼小甜点好几条街。
      “得了吧,我大好年华,天堂没过够呢,你就少给我赠送什么地狱一日游了!”
      虽然眼前的家伙看得见摸得着,可只要一联系到阴曹地府,魏小篱就?的慌。
      “你该不会是惦记我兜里那点冥币吧!我告诉你啊,这是不义之财,君子爱财不假,但得取之有道!”
      魏小篱还真怕半夜三更,阎夕把她的魂叫走了。
      “放心,你总有一天会被我说服的。”
      阎夕嘴里嘎嘎咬着薯条,腾出一只手揉了揉她的脑袋。
      “睡你妹的服,赶紧哪来回哪去,不然我告你私闯民宅。”
      黑脸的魏小篱气压超低,抬腿正要往阎夕身上踹,反倒被人握住了脚腕子。
      “别动!你想想看,现在凶手会以怎么样的姿态来欣赏那双脚呢?”
      阎夕从她的跟腱处捏下来,脚跟往上有两块凹进去的地方,指尖摁在凸起的腕关节上揉搓,能明显感觉到皮肉和骨头的质感,淡青色的静脉想地龙一样藏在脚面,脚心里的掌纹深深浅浅。
      指腹从足弓处勾过,能感觉到足底明显的肌肉紧绷。
      “嘶,你恶心不恶心,我这鸡皮疙瘩都不够掉的。”
      魏小篱抽回脚,脚趾狠狠颤了一下,脸上虽然还是嫌弃的表情,可耳廓已经红了。
      人类的悲欢喜乐并不相通,失去女儿的母亲几乎崩溃,而站在黑暗中的施暴者却满载而归。
      天边,火烧云滚滚,在光影交错中,男人将黑伞的里子洗净沥干,撑在房间的角落。
      他不惜日光,屋子里常年拉着窗帘,原宿风格的装潢让整个家的氛围沉下来。
      满心欢喜的来到地下室,男人顺手打开墙上的壁灯,混沌瞬间被光明驱散,地下室的空间非常大,北墙竖着一排展览柜,柜子里粗藏着这些年男人全部的战利品,今天终于又多了一双脚。
      房间里弥漫着润肤油的味道,仔细嗅还能分别出一丝腥味,但这都不是重点。
      男人带着橡胶手套,如同呵护稀世珍宝般将展览柜上的脚取下来。
      和刚开始斩断不同,现在脚掌已经僵硬定性,紧绷的肌肉上隐约可见血管,单薄的脚面骨头突出,男人最喜欢掌心划过骨节时的触感,这几乎比看低成本爱情电影还让人沉醉!
      男人如痴如醉的看着,摸着,他想象着眼前整片展览柜里放满残肢的情景,那画面比所有刻意营造气氛的照片更令人咋舌。
      “如果有可能,真想把这世上所有美丽的骨架都搜集个遍。”
      地下室被展览柜占掉大部分空间,南墙的木架上钉了好多照片,相比男性,女性的骨骼更加精致,如果不是程秀因为小时候操劳过度磨粗了手,男人可能会把她的双手也一起带回来。
      地下室是他的私密乐园,他钟爱狭小阴暗的环境,这或许和他的童年经历脱不开关系。

第71章 骨相[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