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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李志恒那个家伙在,怕是会气炸吧?
      右侧传来一声冷哼,杨同转头,迎接他的是李志恒那似欲杀人的目光。
      看来他是成功地预言了招人嫉恨这个结果,只是没想到结果来的这么快。
      既然是李志恒,其实也就无所谓了。按照李志恒的语气态度和出手偷袭自己的事情来看,即使自己再多退让他也不会有所收敛!
      杨同挑挑眉毛,回敬了李志恒一个无所谓的眼神,不理他那要吃人的目光,转头喝茶。
      一整天没喝水,渴的厉害。
      身后传来一股奇怪的香味,似乎很熟悉,但细闻之下又有点陌生。杨同回头,发现身后坐的是两个面目清秀的年轻人。
      两人见杨同转头,也不说话,一起举茶杯遥敬致意。
      见两人如此和善,杨同就回给二人一个大大微笑,同时举茶杯遥敬两人。
      门口传来一片问好之声,颜真卿拱手作礼,来到主位。他朗声说道:“诸位挚友能抽的空闲参加书法交流会,在下深表荣幸。今备晚宴,薄酒小菜,招待不周之处万望诸位海涵。”
      在座众人纷纷表示颜真卿不必过谦,感谢招待。
      颜真卿见厅内人已到齐,于是吩咐仆役传酒菜。
      酒菜齐备,颜真卿也不等待,宣布开席。
      杨同在颜真卿宣布开席后就不再客气,饿了一天的肚子早就造起反来。
      过了油的鸡腿被炸得金黄,正适合填饱肚子。
      太饿,吃的太猛,一块鸡肉卡在杨同的喉咙里。
      抬头一看,桌面上茶水已经被撤掉,茶水的位置是一只被斟满的酒杯外加一个酒壶。
      杨同也顾不得是酒还是茶,端起杯大喝一口。
      打了个嗝,把鸡肉咽下去,他舒畅的大喘了一口气。嘴里一股甜甜的味道让杨同有些好奇,拿起酒杯又吮了一小口。
      酒在嘴里打了个转,甜甜软软的感觉顿时充斥了他整个口腔,完全感受不到正常白酒的猛和烈。
      杨同咂咂嘴,这哪是白酒,这就是兑了蜜的糖水。再喝一口,他满意的点点头,抄起剩下的鸡腿,继续进攻。
      在场的人都是用竹筷小口吃菜,细声谈话,喝酒时还时常有人以袖掩面,每个人都表现的像谦谦君子,饭吃的彬彬有礼。
      杨同其实对以上礼节有点不屑为之,吃饭当然是以吃饱为第一前提,吃好是建立在能吃饱饭的基础之上。
      杨同一直贯彻这个理念,所以他吃饭可没有那么多讲究,这也是初中高中六年养成的习惯。
      邀想当年,十几个人围在一桌吃大锅饭。他最开始的几次还细嚼慢咽,结果每次都只能吃到菜汤。让他记忆犹新的是有一次排骨炖豆角,他刚吃了两条豆角,回头再去夹菜时连汤都没有了。
      从那次之后他就总结出一条经验,吃饱才是硬道理,饿死则万事皆休。
      杨同想着青年时代的趣事,笑容神秘。
      他再次抬手去拿蜜壶之时,手里一轻,一整壶的糖水已经被自己消灭一空。后面马上有仆役上前,给杨同更换酒壶。
      杨同看了看自己拿壶的右手,上面满是油腻,估计自己的嘴和脸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再次摇头一笑,没想到吃个晚宴,竟然让自己有了大桌抢饭的感觉。
      只是还没吃饱,杨同决定继续征战。

第二十二章 吃饭[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