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灰色的石板路反射出幽幽亮光,一只穿着褐色皮靴的脚从上面踩了过去,留下一个难看的脚底板印。
从地上的影子来看,这只脚的主人没有停留的意思,那宽厚的身型,一直走到前方拐角处才停下。
而他的面前,是一个看上去很结实的老旧木门,木门的把手被一根手指粗的铁链锁住,正在他所带来的气流中的叮铃作响。
接着他伸出了一只沾满黑油的手,将一把邋遢的钥匙,插进了黑黝黝的锁洞,意外的是那金黄色的锁,并没有随着他的转动而打开,反而传来了几道“嘎吱~”“嘎吱~”的声音。
“草!”
不爽的叫骂声立即从这人的嘴里蹦出,然后那只沾满黑油的手,仿佛失去了冷静,胡乱地捣鼓着钥匙和锁,将它们弄出稀里哗啦的动静,持续了将近半分钟的时间。
最后,动静越来越大,他的手也越来越不听使唤,愤怒的鼻息从他的脸庞窜出,一只褐色的皮靴猛地从地上抬起,重重地撞到那扇木门上。
“?纾
木门被那道力量击中,震出无数的灰尘,他只得精疲力尽地将手臂撑在上面,头也慢慢地搭了上去。
巨大的响声传遍了整条街道,一个人头随着这道声音,从旁边不远处的窗户前伸了出来。
“嘿!玛德!”
人头带着友善的笑容,朝着他问候了一句,一顶戴在上面的灰色鸭舌帽,顿时就掉了下去。
被叫做玛德的人听见这道声音,将埋进手臂里的头抬了起来,只是转过去瞧了一眼,便立刻又转回去重新靠上了手臂。
“哎!哎!玛德!帮帮我,我的帽子!”
人头的脸色立即就变得非常滑稽,他仿佛很怕自己的帽子,跌到被玛德踩过的脚印上,只是他口中的玛德,此时根本就没有任何心情,去做一些帮助邻居捡东西的事情。
一个礼拜前的那场事故,已经将这座传承一百多年的城堡,折腾得七零八落,往日宏伟的城市,在倾刻之间便毁于一旦。
城中高耸的内堡塔楼,从底部撕裂了一道巨大的口子,就好像被钝刀用力地砍了一下而没断,上半身却承受不住压力,往缺口斜倒向一旁,架在一座五六层高的房顶处。
这根巨大的竹笋看上去已经干枯了很久,它灰色的外墙壁上,透出十几道不规则的椭圆形洞口,洞口的边缘露出较新的石子,在笋的每一节上,都有几团蜘蛛网似的洼坑,周围铺满了无数道火烧残留后的黑色熏痕。
依稀可以看见,那一扇扇窗户内的大厅里,显得空空荡荡,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拿了个精光。
绕过这座巨大的塔楼看去,城中纵横交错的青石道路上,覆盖了一层模糊的黑红色薄膜,无数的猫、狗、马等动物脚印,和人脚印以及车轮印夹杂在一起,压出了无边无际凌乱的肮脏乌,这是清洗血迹过后,残留的人体油脂。
成千上万的空房子,被风吹出“呜呜”的声音,巷子里随时都会响起,房屋主人顾不得关上的门板重重的撞击声,曾经喧闹的街道,如今已经变得死气沉沉、毫无人气。
几乎所有的铁炉堡居民,都陆陆续续地搬离了这座城市,只剩下一些舍不得,或者有些什么其他心思的人,等待着新来的领导者,以往常见的热闹商队和旅人,恨不得都绕路而过,以免跟这座破败的城堡,有任何千丝万缕的关系。
而事情的开始,不过是城堡的主人格温德琳.道格斯伯爵,她的一场临时猎杀游戏,然后引来了北边的两头恶狼。
玛德将头埋进手臂里整整半个小时,才呼出一口气站直了身子,这时,他的邻居早已捡走鸭舌帽,回到光亮的屋子里去了。
风声呜咽,玛德突然从腰间拿出了一把斧头,面无表情地往锁链上狠劈过去,只听“锵!”的一声,锁链冒出一道刺眼的火花,断裂开来。
木门被打开,光线顿时照亮了这间屋子。
只见面积不大的房间内,地面没有一丝灰尘,
床板上放着两只摆好的行李木箱,棕黄色的外皮上,倒映着它们主人的影子,这里似乎早就被收拾得干干净净。
玛德在走进来之后,只是扔掉斧头,扫视了一遍这处生活过的地方,就再也没有多余的动作,跨步走到床边,提着两个木箱子就往外走。
“嘿!玛德!”
邻居的脑袋又一次从窗户里伸出来,愣愣地望着玛德喊了这一句,他的手上还攥着煎肉用的铁铲。
“你去哪儿,玛德?”
已经走到街道上的玛德,在听到了邻居的声音之后停下了脚步,他没有放下行李,只是转过身来回答了一句:
“回家!”
“回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吗?”
邻居很诧异,他似乎对这位年轻的木匠了解得并不多。
但玛德没有再说什么,他对着这位红头发的邻居,咧嘴笑了笑,便转身离去。
“玛德,再见!希望以后还能再见!”
邻居的道别声赶在了玛德即将拐角之时传来,那股热情和乐观,可能是为数不多,能够感染这座城市的呼唤了。
再见?
希望吧!
玛德在心中才感叹完这句话,一道强烈地思乡情绪就蔓延开来。
他突然想起了家乡的那座小镇,河水从狭窄的街道旁穿过,两侧的房子接连盖在河面,一年四季都能看见无数的盆栽鲜花。
秋天的时候,镇子外的荒野上会长满狗尾巴草,野板栗就稀稀落落地掉进其中,小时候的玛德经常光着脚丫去捡,却总是会被爸爸妈妈狠狠地教训一顿。
后来,他将爸爸妈妈葬在了那里,从此就再也没有去捡过板栗。
想到这里,玛德的步子一下子就加快了不少,灰蒙蒙的天空中,渐渐浮现出光明,远处的黑森林散发出淡淡的草木清香。
一行庞大的行军队伍,紧跟着玛德消失的背影,从南边缓缓行来,无边无际的人影簇拥在天边,行成了一道彩色的浪潮。
在轰隆隆的马蹄声传来之前,一群白色的骑士身影,首先就出现在了视野之中。
高大的白色鬃鳞马两侧,披挂着暗银色的链甲,身穿银色半身甲的女骑士,稳稳地坐在马背上,流风吹过旷野,女骑士头盔顶上长长的白色羽冠,直往后上下起伏。
数不清的白羽浪潮间,竖起了十几面红底镶嵌金边的旗帜,上面绣着一朵巨大的白色百合花。
白茫茫的骑兵队伍,整整占据了四公里长的宽阔道路,在尾部吊着二十多辆巨大的六马战车,迅速往前行去。
而马车的后面,是拱卫着九辆豪华马车的黑压压骑兵,大片大片的黑色皮甲光滑如境,间或错落着猩红色的披风时起时伏,长剑依着骑兵的腰间,无数根断成两半的青色长枪,与斗大的行军包袱,分别挂靠在黑色鳞马的两侧,黝黑的合金盔甲被叠放在包袱中,看起来异常沉重。
但骑兵身下的二级鳞马,却对这点重量像是毫无感觉一般,照样疾行疾跑,好比一阵轻风。
这样的黑甲骑兵,从九辆豪华马车的周围开始,就漫无边际,他们连接着前方的白色弓骑兵方阵,使得整条队伍,足足拉长至十六公里有余。
这支整齐的北地军队,每一排有十二骑人马并列前行,每一个千人方阵的左侧,均有十位手臂戴红色袖带的骑士,形成一个小型阵列,如同一片鱼鳍,挂靠在方阵上徐徐前进。
只见骑士的身形越来越大,队伍也越来越近,无数的黄色锈石,被震得一蹦一跳,像极了抖动着的簸箕上的豆子。
一只灰毛兔子瞪着眼珠,躲在洞里一动也不敢动,任凭着狗尾巴草上的露珠,打在理得整齐的毛发上。
公爵鼓着腮帮子,站在马车里的软垫上,看着的周围的风景。
当然了,公爵并不是故意要这样鼓着他的圆脸蛋的。
他这一岁的小身体,跟窗外骑在马背上的女弓骑兵比起来,只比人家那双张开的手掌面积,要大上一点而已,布鲁亚女弓骑兵的两只手指,随便就可以捏起他的后脖领子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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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一路向北[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