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在这里的人,大都是穷人。
“穷山恶水出刁民”,所以阮奴歌上的这个高中的学生,都不和北城的人打交道,除了不想之外,还有不敢。
他们太混了。
即使你是皇帝老子的儿子,老子远在天边,儿子在学校惹了他,又打不过他,他就敢在学校废了你的胳膊,不怕报复,不计后果。
那个李舒捷,阮奴歌忽然想起来,他是北城的人。怪不得刚才觉得那么奇怪,在他身上有一股浓浓的违和感。
七绕八绕,阮奴歌终于找到记忆里那片花,令她震惊的是,这花竟然不是普通的花,她感受到了灵力,虽然很微弱。
在现代,能找到这个,简直不可思议。
阮奴歌弯腰摘了一朵放在鼻下闻了闻,很香,是灵力的味道。不一会儿,奴歌手里的花就枯萎了,随着风吹,变成灰飞走了。
原本枯竭的丹田,此刻已经有了少于灵力。
这花至少得有八十年之久。
阮奴歌举手一挥,一大片花朵都慢慢枯萎,最后彻底化成灰,空中飘着粉色的小颗粒,她将颗粒聚在一起,又埋进了土壤。
“谢谢你的灵力。”阮奴歌道了一声谢,习惯性地咬破手指往土壤里滴了一滴血。
不对……她是什么时候有的这个习惯?自己的血有什么特别之处吗?为什么下意识地觉得可以用血来做交换?
在临阁的时候就是这样,她下意识地就用血抹了纹身,然后有了那样强大的力量。
看来,这又是一个谜团。
第14章 血[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