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按照法律法规,侵权肯定是理亏的一方,打官司的话,大概率不会赢。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搞这种恶心事的人,他们才是打官司会输掉的那一方。
可这并不重要,他们根本不关心会不会输。
他们要的,就是打官司。
准确地说,他们就是要让侵权的人面临诉讼,提升对方的代价。
如果侵权的人选择打官司,就算知道自己稳赢,可这也是一个得不偿失的选择。
因为打官司很可能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尤其是搞这种事的人,在一开始做这些的时候,就有了准备。
这样的官司打起来,不说是旷日持久,也会持续几个月。
而侵权的人还要找律师,花诉讼费,等待判决。
就算是赢了,最终得到的赔偿也很少。
可是在官司持续期间,他们侵权的技术,很可能会被强制冻结。
之前说了,这些技术都是他们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是无法使用的话,那产品就没办法出售了。
无法出售产品,就意味着没有收入,时间不长还好,可时间要是拖久了,他们的资金链就断了。
是以,他们权衡利弊后,往往会选择庭外和解,甚至是就不去打官司,直接赔给被侵权方钱。
这些人,就是靠着这种方法赚钱的。
他们的行为在法律上没有问题,只是特别恶心。
而冷若雪遇到的影视中介,可比这些人还要可恶多了。
那些申请专利的人,他们的行为好歹还是合法的,只是不合理而已。
但影视中介,他们使用的手段,很多都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据马姐了解,她之前认识一个小型影视公司老板。
对方是个女人,也是遇到了类似的事。
不过她很倒霉,遇到的中介是那种类似地下人士的中介,对方的手段更加凶残。
而那位女老板特别刚,始终不肯服软,不愿意合作。
是以,那帮中介就采取了非常过分的手段,近乎把女老板给逼疯了。
哪怕女老板没有疯,可她的名声也被影视中介给败坏了,根本无法立足。
最终,她选择离开打拼多年的城市,她并没有回到老家,而是就此人间蒸发。
不过马姐知道她的消息,因为两人是朋友,对方无法彻底告别所有亲朋,是以跟马姐还保持了联络。
马姐清楚,那位女老板由于这次打击,从此意志消沉,再也没有做成任何事。
她生活得很落魄,更要命的是,她的心气也被消磨干净,成为了一个混吃等死的人。
整日花天酒地,有钱就去会所,没钱就去路边摊。
但大部分时候,她都是没钱的,还经常赊账,而且还还不起。
而被欠钱的老板,看她有点姿色,在那种小地方,她已经算是美人了,就提出了一种“还债”的方式。
关键是,她接受了。
可能在她看来,反正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就剩下了一具残破的躯体。
要是可以用它换点酒钱,何乐而不为呢?
第134章 冷若雪的决定[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