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的王宫很是繁华,正如这里的风气一样,满溢着奢靡。
对于一众刚刚从武监中毕业的武学生而言,这里的一切都是那样的令人眼红。金银,宝石,几乎每一个回鹘贵族的身上都写满了狗大户的字迹。种志诚方才的时候在一个回鹘人的身上看见了一把腰刀,刀不长,成弯月状,但是令人在意的是刀鞘而不是刀本身。黄金做的刀鞘透着精美的意味,镂空的花纹更是显出了几分奢华,不大的刀鞘从头至尾镶满了六颗宝石,再加上刀柄的那一颗,一共是七颗。
诚然,这里的风气就是这样,无论怎么改都是无法改过来的。但是,这未免也太那啥了吧!武监出身的武学生用着眼色交流。
“狗大户,我现在倒是想着谈判破裂了!”
“啧啧,可不是,当年的时候陛下出征吐蕃,听说可是把人家的地砖都给人抠回来了。”
“这一票生意,做得呀!”
大夏很富,但是大夏也很穷,虽然说每年的岁入能有三千万左右,但是却总也不够花。一项又一项的建设就好像是无底坑一般吞吸着金银,三千万看着不少,但是真要是摊到了地方,怕也就是寥寥无几了。
所以,因着这样的大背景,武监的学生都非常的市侩。但凡打仗,必须要算好有多少的利润可拿。能够得利的放在前面,不能够得利就往后挪一挪。所以,对于像回鹘人这样的狗大户,他们还真想宰一个痛快的。
高昌城很繁华,与长安的雄壮不同,这里的繁华从头到脚都透着一股暴发户的气息。晃眼的金银,剔透的宝石,无不是透着一股盈溢在骨子里的奢靡。就算是方才的那一张素白地毯,只怕是也要花上不少的银钱。
武学生们对视一眼,皆是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无穷火焰。有着如此的身家,偏偏还没有足以自保的力量。啧啧…
不言中,大家明白了对方的心意如何。固骨是在高昌王庭里面迎接的王玄应一行,作为回鹘的大汗,他并没有居住在帐篷里。
实际上,在回鹘人盘踞西州的数百年间,他们也逐渐的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文化体系。他们也从原本的游牧帝国转变为了商业为主,农牧为辅的商人国度。而这一过程中需要转变很多东西,比如多余的勇气,对于一个商人来说,勇烈什么的是根本不需要的,他们需要的八面见光,是和气生财。
固骨是一个典型的回鹘人大汉,高挺的鼻梁,发蓝的眼珠,还有那深深地眼眶,无不昭示着这一位的身份与血统。他的个子很高,说话的时候瓮声瓮气,就好像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粗汉一样。只是,一个粗汉是绝对不可能将一帮精明似鬼的商人们骗到坑里去的,所以,对于固骨所做出来的豪爽表情,王玄应他们看归看,但是心里却是没有一点相信的。
豪爽,愚直,若是作为普通人的话,一定是远近闻名的大豪。但是若要为君王的话,呵呵…
不被玩死都算是好的!
在王玄应他们打量着固骨的同时,固骨也在看着王玄应他们。
事实上,对于这一帮来自大夏的使臣,他真的是很头疼。他去了黑汗王朝的公主,算是坐稳了如今的汗王之位。但是,这并不代表他愿意真正的跟在黑汗人身后做一个老老实实的小弟。他想要恢复回鹘汗国的荣耀,要知道,在回鹘汗国极盛之时,可是共尊一位汗王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数个汗王并举。而想要实现这一幕,需要力量。
可是,他偏偏没有力量!
无论是东面的大夏还是西面的黑汗人都是令人讨厌的对象,因为夹杂在两个大国之间的高昌汗国必须在两方之间做出一个选择,不然的话,等待他的将是双方共同的厌弃。作为一个聪明人,他十分清楚的知道,在老虎和狮子打架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容许一只豺狗在四周盘旋的。
可若是就这样做出选择的话,他仍旧是不愿意。因为,他心中也在向往着众汗之汗的位置。
心里想着这些见不得光的东西,固骨热情的招待着眼前的一行大夏使团,话语极是热络:“前段时间俺就想派遣使者前往长安面见圣人,说来也不怕天使笑话,俺继承汗位到现在,私下里还是有着不少反对俺的人。前一段时间就有一个刺杀与我,搞得俺现在出行的时候都得带着守卫。”
话语中满是羞赧之意,似乎将这些东西说出来分外的丢人。若是一般人,只会立马就把眼前人当做一个直肠子。但是他王玄应是谁,这些弯弯绕绕他莫非还分不清楚。须知道,作为一个使臣,察言观色这种技能是必须具备的。当然,固骨的本事更加的高明一点,因为王玄应从他那满是耿直的脸上根本没有看出什么东西。
见到这种情况,王玄应倒也不恼。毕竟,能够将一个国家的贵族都玩在手里的人物可能是那么简单的货色吗?绝对不可能!所以,他不急,要知道,过招的时间长着呢,不是吗?
眼睛微微眯起,王玄应晃着手中的酒杯。上等玉料雕成的杯子透着一股温润之意,清脆的颜色衬这杯中的血色酒液,显出了几分别样的色彩。端起酒杯,王玄应一饮而尽。淡淡的苦涩盈溢在舌尖,而后有一股绵柔的醇香升起,最后的则是一丝淡淡的甘甜,让人有些欲罢不能。
这是葡萄酒。
先贤有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作为西域的特产之一,葡萄酒在中原王朝可是一直享有盛誉。历朝历代,关于葡萄酒的诗句是一篇接着一篇,颇有一副活水源泉涌流不觉的意味。
只是,鲜少有人知道,这葡萄酒却是极易变质的,送往中原的那些葡萄酒往往会因为时间太长而发酸发涩。
只是这世间还有一句话叫做物以稀为贵,是以,即便是这葡萄酒发酸发涩,那些士人也是喝的极是开心。当然,按照那些士人的说法就是,此乃雅事,非俗人能懂也。对于这些,王玄应却是无言以对。
在他看来,酒这种东西好不好喝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用来佐以下酒的东西。古时曾有大儒读汉书而饮烈酒,每每读至精彩之处,必定要饮一碗烈酒而助兴。他王玄应不是古之大儒,也学不来读汉书饮烈酒这等雅事。
他是武监出身的武学生,他是注定要上战场的厮杀汉,读汉书饮烈酒这种事情他实在是做不来。若是可以选择的话,他会选择一种比较符合他身份的方式。比如,大战得胜之后,以着敌人的哀求眼泪下酒。固然,这不及先贤优雅,但是这么喝酒却是最酣畅淋漓的。
至于眼前这软绵绵的酒浆,暂且还是算了吧!一无佐料,二无豪情,有的只是心机算计等让人昏昏欲睡的东西。
将酒杯放在桌案上,王玄应看着固骨,展颜笑道:“汗王继位之时,我家都护正在编练兵马,一时间忙的不可开交。也未能在汗王登基之时送来贺礼,如今我家都护清闲下来,便急忙派我等前来为汗王祝贺。也算是全了当初的失礼之罪!”
“哪里,哪里。柴都护日理万机,小王哪里值得他挂记。更何况小王即位之后,汗国内群魔乱舞杂乱无章,若非是小王从王后那里借来了一万兵马,只怕还不能将这一副乱局评定下来呢?”
说着,固骨举着杯子向王玄应祝酒。
王玄应亦是举起酒杯回礼,一口饮干了杯中的酒液,而后道:“说来老汗王曾经与我安西都护府有着一份交情,若是汗王当时向我都护府求助的话,我都护府上下必不会使汗王手忙脚乱到如此地步。”
说到这里,王玄应顿了一顿,脸上倒是露出几分不好意思,羞赧道:“说来,也是我大夏的不对。李元谦那厮腿脚跑的极快,纵使是我大军急追,也未能将他拿下。”
固骨脸上露出了一抹焦急之色,仿佛是化作了急公好义的黑三郎,开口道:“怎能怪上国不对,李元谦那厮狡猾的紧,而且手段极是惊人,不注意之下让其逃脱,实在是非战之罪。”
听着固骨的劝解,王玄应脸上的羞赧散去,却是换上了一副咬牙切齿的神情,恨声道:“明犯我大夏者,虽远必诛!李元谦那厮固然能逃一夕之安寝,但是有朝一日,我大夏兵马必会将其斩落!也好让他知道,我大夏从来都不是好惹的!”
言语间如同金石坠地,铿锵有力。
固骨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脸上的笑颜依旧不变,“李元谦那厮确实是该死,竟然敢冒犯上国的威严,若非小王羸弱,若非是高昌积弱,小王必定会领兵将其除去,也算是为上国除去一害!”言语中,句句痛心疾首,似乎是深恨自己力量羸弱,难以派上用场。
说到这里,固骨的脸上挂起了一抹喜色,开口道“说来天使可能不曾知晓,李元谦那厮出走之时,曾在乙寄乌骨被黑汗人堵住,听说他可是吃了不小的亏
第534章 023 刀光剑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