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刚开始的时候,吃喝睡都和混混们一起,因为怕随时被发现,睡觉都留着心眼。后来位置越爬越高,自己手上不敢说从没伤及无辜,晚上睡不着也是常有的事。
不过,今天倒是开心的睡不着。
“汪。”小狗在笼子里叫了一声,正好还有一只小家伙陪他。
林封在黑暗中把狗掏出来,沿着背顺毛,被小狗一口咬住。
他用技巧钳制住狗嘴,看了看牙口雪白尖利,不错!
真不愧是他闺女看上的狗。
先替闺女给它取个名字,到时候回国再让闺女重新取一个。林封摸摸狗头,先叫刀锋吧。
这么尖利的牙咬死那些毒贩轻而易举。
陪了闺女看中的狗一会儿,林封更加无心睡眠。他拿出抽屉里的信纸,想给邱秋和闺女写封信。
下笔的时候,发现自己连闺女的名字都还不知道。不过白天,邱秋叫了什么来着?
又又?悠悠?还是优优?
他挠挠头,要不就写闺女算了,到时候回了家,再给闺女添上。
嗯,林封点点头,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尤其是得到刀锋的肯定以后,自信爆棚。
等他下了笔摇摇头,又想到自己的身份万一暴露,有自己的这封信,到时候邱秋和闺女都有危险。又将刚刚写了秋秋和闺女五个字的纸张给撕了。
还用水浸湿,看着墨染开,送进下水道里冲走。
他成为爸爸的拳拳爱意不能倾注于笔下,林封充满烦恼。
要知道,当年出任务的时候,他和邱秋还没有闺女,任务出发前写遗书的时候,他给爸妈写了,给秋秋写了。
闺女还没呢?
到时候万一真的有那么个万一,送信过的时候只有闺女没有,那她该多伤心。
要是以为她爹不爱她怎么办?
必须整一个,到时候藏好。
在刀锋的见证下,一个大男人趴在书桌上,偷偷掀开一点百叶窗,靠着屋外仅有的一点月光。用签字笔一点点描出白天见过的小女孩模样。
画完。
林封打量着白色纸片上的人影,扎着两个小辫子,嗯笑得很开心。
“汪。”
“别吵。我闺女那是不知道我是她爸,不然肯定比见着你嘴咧的大。”看见他哭了,那是被他这个大老粗捏脸蛋捏哭,都怪自己下手没个轻重。
想着,给闺女脸上的笑画得大一点。
他嫌弃的瞥了瞥刀锋,想着这是她爸我第一次准备送给她的礼物,又在小女孩脚边画了只小狗,画了长长的绳子让小女孩牵在手里。
画好了画,用小弟给得鳄鱼皮钱包做了条项圈,仔细将纸片放进去。
正好,这样不会被发现。到时候如果回去比较匆忙,他总不会忘记带刀锋,画也能带回去。
万一有个万一......
“刀锋,你可要找到我闺女把画给她。”林封拍了拍刀锋的头。
......
那时候的刀锋懵懵懂懂,不知其意。
直到主人倒在它的面前,命令它快走,一道灵光点开刀锋的脑袋。
它,在中缅边境的地方流浪,走过千里。以为终其一生都不会完不成主人最后的嘱托。
直到有一天,它遇上一个牛鼻子老道对它说:“成精了?有趣有趣。遇到我也是机缘,要不要跟我走?”
刀锋扭头不理,在主人的教导中,它早就知道大多数时候,闭嘴才是最好的保命方式。
“你要找的人,也在那里。”
那一年,刀锋跟着老道来到了杭城,开始了寻寻觅觅的十年。
穿过山川,趟过河流,刀锋早就知道它的主人倒在那片土地上,但它项圈里的信还没有到达该到的人手里。
第10章 十年遗书[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