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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耀和莫璃开车,花了一点时间才算是到了定位到的地方。
      “就是这里没错了。”
      两个人跟着导航直接来到了门口,“咚咚咚”敲开了门。
      门打开后,出现在门口的女人跟张耀想象得差不多。
      两边互相打量了一下,他首先开口。
      “别怀疑,你猜得没错,我就是机主。”
      “顺便给你介绍一下,刚刚你来电显示上的会长大人就是她,是个律师。”
      他专门介绍了一下莫璃,然而对方对此不屑一顾。
      摆着手就道:“律师怎么了,吓唬我啊?”
      这声音一出,就再也没有任何疑问,捡到手机的就是她没跑了。
      而且,她也没有否认。
      张耀就道:“我们不是要吓唬你,这没什么意思。”
      “我只是想告诉你,你捡到了我的手机,我感谢你,我愿意支付给你合理的报酬。”
      “但要是你想据为己有,那你就违反了法律。”
      “现在我们都已经找上门来了,我还是希望你能把手机还给我。”
      “我们和和气气的,皆大欢喜的解决这个问题。”
      他是好言好语,但是对方完全没有要好好说话的想法。
      双手叉腰梗着脖子就道:“谁违法了?谁违法了?我违反了哪条法律?”
      “我捡到了那就是我的,愿意还给你是情分,不愿意还给你是本分。”
      “怎么,你们还想逼我不成?”
      看到她这样的态度,张耀突然想起老家有句俗话——
      捡到当买到,金子银子换不到。
      事情证明,虽然张耀愿意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是会拾金不昧的。
      但眼前这一位,显然就是俗话中的这种表现。
      而且,还是一个法盲。
      莫璃就道:“这个,法律还真的有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警察等有关部门。”
      从这来看,对方确实已经违法。
      在捡到张耀的手机后,她没有主动交给有关部门。
      而且,在张耀多次联系之后也没有归还的意思,反而还表现出了想要侵占的意愿。
      莫璃已经把法条给说得很清楚了,但对方不理解也不愿意理解。
      依旧无知无畏的道:“我捡到东西还违法了?”
      “这又不是我偷的,凭什么违法?”
      “说自己是律师就想蒙我啊,滚蛋。”
      这一看就很清楚,讲道理是讲不通的。
      说的再多都是浪费口水,类似的情况也早就不是一次两次了。
      张耀就直接道:“违不违法由警察说了算,由法官说了算。”
      “我只想再跟你确认一点,你到底愿不愿意归还我的手机?”
      回应他的,是对方“啪”一下用力关上的门。
      这显然不可能是回屋取手机来还给他。
      于是,莫璃将手机递给他,道:“报警吧。”
      张耀在门口打了报警电话,屋里就传来了对方的嘶吼声。
      “报警就报警,你以为我怕你啊。”
      很快,警察来了,张耀说明了情况之后,警察花了点时间才敲开了门。
      看起来,对方是不愿意开门,但纠结了一会儿之后还是顾忌警察的身份。
      警察也没跟他计较这点,和颜悦色的说道:“你好,捡到了失物确实不应该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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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6章 我也改变主意了[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