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苦的,那当我觉得酒甜的时候,心里得苦成什么样啊.......”
或许这些有关情爱的事情,真的不是人间极苦。
“我碰到他了,今天下午。”袁琪琪望着窗外,晃了晃酒杯,开口道。
“顾天胤?”
“不。是我的初恋男友,他叫章健。我高一刚入学的时候就喜欢他了。我喜欢他,又说不清为什么会喜欢他。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是说不清楚的。
在爱情里,可能“懂事”、“好”这两个词很难在付出之后收到对等的回应,太懂事或者太好,就很容易被辜负。
三四年前,我谈恋爱的时候也处处扮演着一个懂事的女朋友的角色,那时章健和别的女生聊天,很很久才回我消息,我都不会怀疑他,甚至从不和他吵架。
那时的我是真的发自内心地去相信他,总觉得不应该去怀疑一个我爱的人。
但后来呢,他对我的喜欢越来越不明显,我的感知也越来越强烈。
就比如牵手这件事吧,我和他在一起了将近三年,但就牵着手一起在马路上走过两次。
第一次是我们高一下学期放寒假的时候,一起去了一个新的城市,中秋节放假的时候我坐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去找他玩,那天很开心,我们两个人都不是很认路,为了找一家饰品店,一起牵着手压了很久的马路。
第二次是那之后了,我去他们学校找他,我们两个人一起牵着手从东门走到了西门,在路上他突然看到了认识的同学,就立马松了手,快走了几步,和我拉开了距离。
但曾经的我真的太喜欢他了,觉得他不愿意公开也没关系,互相喜欢就够了,可是现在才知道,那就是不够喜欢啊。
那时候特别流行在朋友圈里发两个人的牵手照,但我一直都没有,每次想拍的时候都会被他拒绝,后来趁着他没注意的时候在海边拉着他的手偷拍了一张,发朋友圈的时候,还小心翼翼地屏蔽了他。
其实,牵手这个小小的动作真的太能检验两个人的感情了,喜欢的人会紧紧地拉着你,所有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时候都会紧紧地不松开。
我和顾天胤在一起的时候,无论去哪,去见谁他都会紧紧地牵着我的手,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会不松手地一直拉着我,仿佛一松手我就会走丢一样。
你看,喜欢和不喜欢真的太明显了,不喜欢你的人不但不想牵着你的手,就连走路也要和你隔上好几米,生怕被认识的人看到。
有句话说得好,喜欢就是明目张胆,那么不喜欢呢,是支支吾吾,躲躲藏藏。
记得以前朋友一直和我说,喜欢这件事,是让你变得不像你,是哑巴说话,骗子真诚,弱者强大,胆小者勇敢。
是有一个人的出现,让你打破原则,让你变得不像自己,却依然快乐。
讲真,在我之前谈恋爱的时候都没体会到朋友说的这些,的确会变得不像自己,但却不会快乐,因为总是在想尽办法去讨另一个人欢心。
但在遇见顾天胤之后,就觉得互相真实地相处才是好的爱情。
我们两个人经常争吵地天翻地覆,但每次吵架之后,他都能放下一切,来哄我,我也会好好地坐下来和他道歉。
就是那种,坦诚地吵架,把心底里的不快都说清楚,吵完再认真地拥抱。
我之前羡慕过很多人的爱情,觉得互相妥协是爱,彼此炫耀是爱,但现在真的觉得,认真争吵,再认真道歉和好才是爱情最好的样子。
如果一个人都不给你吵架的权利,让你不敢同他吵架,在你刚要准备开口大声说话时,他就很快地消失,那其实他可能没有那么喜欢你。
感情这件事,真的不会因为你对他对好,他就会多喜欢你,有的时候只需要几个细微的动作你就能看清所有。
那天刚好是我十八岁生日,就给我这么一个血淋淋的教训。我躲在楼道里哭的时候,只有顾天胤来找我,手里提了个被摔得稀烂的蛋糕,跟我说一句生日快乐。
时间一久,我慢慢把章健忘记了,再后来,就和顾天胤在一起了。今天他忽然找到我们学校来,他说:他很想我。许多年前,我对他说了很多句,我很想他,他只会回复我一个好,但如今,我们的身份变幻了,我却做不到只能对他说一个好字。
他可是我暗恋了很久的初恋啊,人生中所有带初字的人和事,是一辈子都很难忘掉的,我好怕之前的人生,会因为我错误的决定而重蹈覆辙。”
听她左右为难的语气,我想,或许这一幕发生的时候,顾天胤也在她身边。
“那你还爱他吗?”我问她。
“也许,不爱了。”
我沉默片刻,对她说:
“刚才我回来的路上,顾天胤要我转达你一句话:明天中午,森林公园等你,一直等到你来为止。
我不该干涉你的决定,即便你要回到你初恋的身边,我也不会觉得你是什么水性杨花的女人。其实你已经知道自己该相信谁,只是没办法将自己的青春贬低地一文不值,对吗?”
第五十六章 谁是Mr.right[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