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怕是会死的很惨。这是墨权的结论。一个凡人,没有半点天灵地宝加持,便敢杀这么多鬼。不管他多强悍,终究还是会被自己害死。越来越多的怨气在他体内聚集,今后怕会落得个走火入魔六亲不认,最终被曾经恭敬他的人给杀了的下场。
可悲如斯,生前何其风光,却是一个在一开始就注定了要惨死的人。
这便是恶鬼的恩怨孽果。要用他生前最在意的东西,结束了他的性命。当然,这是赤峰子皇袂的事,同墨权没有半点关系,墨权亦不会好心到巴巴的上前去告诉他:“诶,赤峰子,你快要走火入魔了,可长点心,少杀点鬼吧。”
墨权知道,他要是这么做了,会被当做神经病抓起来倒还是其次。可能还会给他扣上一个妖言惑众的屎帽子,到时候,不管他是不是魔头,有没有被认出来,都是死路一条。
而最后一位,便是金陵兰氏的小公子,名唤兰十。想到这人,墨权的眉心跳了跳,要说三人中他最怕最忌惮的人是谁的话,便非这个兰十莫属了。这个人城府极深,不同于姑苏傅清修的虚伪,而是真正的深不可测。
若说傅清修虚伪,他墨权还可以比傅清修更虚伪,就像方才一样,不就是比谁更不要脸一些么?他墨权什么时候有过脸了?所以用这种流氓的方式对付流氓,还真特么的对头。
这位赤峰子,虽然说他的实力让墨权很怵,但是墨权却没有因此对他忌惮,最多只不过是一个空有一身发达肌肉,却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武夫罢了。
而这位兰小公子……唉,墨权只能在心里祈祷这次不要遇上他就是了。传说中的兰小公子芝兰玉树,一身天蓝色的衣裳衬得他风华绝代,不同于其他两位公子的闻名之处,自有一段风情。
三大世家,三位公子,姑苏傅家以圆滑的处事态度闻名于世,而长安皇家为百家之长,实力不容置疑,却只有这金陵兰氏,没甚特别闻名的本事,却鹤立鸡群,百年不倒。旁人提起这金陵兰氏,无不赞上一句:“金陵之兰,君子兰也!”
墨权之所以知道这人,却不是因为这些所谓的传闻。而是因为,他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后,见到的第一个人,便是这位芝兰玉树的兰小公子。
想他一个浑身赤条条的婴儿,从一堆死人里爬出来,要是换了别人,早就吓的找不着北了。而那人却半点不怕,正如传闻中的模样,天蓝色的衣裳,一柄长剑别在腰间,额前发带随风起舞,怎么都是一个风华无双的人儿!
可是,在这种阴森森的乱葬岗里,一个风华绝代的妖孽一样的人物,站在一堆死人中间,亲切的跟你爹妈一样的对着你笑,我就问你怂不怂!反正墨权是怂了,吓的他小短腿儿一蹦哒,差点没掉回他妈肚子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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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 皇家公子[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