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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二章 乌衣巷前寻常家[1/2页]

直播诡事 墨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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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丫头疯了一样的到处乱跑,我自认跟不上她们的脚步,索性和末年坐在乌篷船头,看着人来人往,细雨朦胧。末年于是开始说他和长安说书人的故事。
      据说,他们相遇在那飞花漫天的长安。那时末年才一百岁,在地府相当于十几岁的少年。那次瑾临遇上了一件很棘手的事,要亲自出马才能解决,他于是便跟在瑾临身后,来到了人世。因为他知道,瑾临如果知道他来了,不管再忙,都会把他送回地府先,所以出了地府后,他特地避开了瑾临,自己一个人,来到了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末年说:“那年我一百岁,对于你们凡人来说,已经是一世,但对于我们来说,却是刚刚开始。所以,那时的我还只能说是年幼无知,我从来没有到过人间,却无法抑制自己对人间的渴望,所以我来了。不过一天的时间,我发现这个人间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好,虽然这里确实是有很多很多的好吃的。
      但是,我买吃的的时候,他们不肯收我的钱币,还说我拿死人的钱糊弄他们,要打我。我怒极,这明明就是地府通行的钱币,怎么能说是骗你们的呢?但是阎王哥哥和我说过,我将来不仅是要做地府判官的人,我还是要做地府的王的人,所以我不能因为心里的冲动就任意妄为。
      凡人手无缚鸡之力,于我而言,伤了他们便是任意妄为了。所以我忍住没有还手,但他们却不肯停下来,我从小到大都没有受过这样的打,那一刻,我觉得很委屈。我甚至觉得酒楼的胖大叔骗了我,人间根本没有他说的那么好。
      后来,一个人的出现改变了我的这种想法。那是个穿着粗衣麻布的男子,我猜他也许连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了。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从那些人手里救下了我。我至今记得他干燥温暖的掌心将我拉起来时的感觉,莫名的让人心安,就像阎王哥哥给人带来的感觉一样。经过男人的自我介绍,我知道了这里是长安,是这个世上最繁华的地方。
      是人皇居住的地方,而他,只不过是这些繁华背后难得的黑暗而已。一个靠说书得来的微薄收入,勉强在这繁华的让人喘不过气来的长安里生活的人。
      而我却不觉得他穷,因为他过的很好,不是物质上的好。是从骨子里带来的淡然,我喜欢这种感觉,更重要的是,这个人给我带来了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让我莫名的想亲近他,保护他。
      我和他在长安一起度过一个月的光阴,这一个月虽然只是我人生中的短短一瞬间,但是却是我百年来过的最好,最快乐的日子。
      他曾经承诺过我,要带我吃遍天下食物。我答应他,为他讲尽生死簿里的悲欢离合,因为他是说书人,说的是这个世界的悲欢离合。和他一起生活在长安的时候,我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拿着吃食,坐在他身旁,听他在茶楼里说故事,看观众为他的故事而落泪,而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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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二章 乌衣巷前寻常家[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