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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牦牛[2/2页]

文成公主 原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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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二十一,离王城最近的草场边上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听说大唐、吐蕃和吐谷浑的勇士们要和牦牛们对阵里比试,周围的人都跑了来看,人流穿梭不息,好像过节一般。
      小商小贩们趁机做起了生意,卖毛毡、绢布、食盐、茶叶,针头线脑,小首饰的不一而足,就连煮羊肉汤大锅都搬了来。
      生意当然很好,在冰天雪地的时候喝一碗热腾腾的羊肉汤,哪怕是配着发黑的荞麦面馍,也是极妙的滋味。
      小孩子们好像过大年一般兴奋地到处乱串,女孩子们穿着艳丽的羌族服饰,有的和姐妹们闲谈闲逛,有的因为钟情的少年郎看过来羞红了脸,躲在人后暗送秋波。
      关心赛事的大多是男人,小孩和女孩子们不过是趁这个机会玩耍,妇人们则忙着聊东家长西家短。
      不过男人们关注赛事的点也不同,有些是为了押注赚几个酒钱,有些事趁此机会与达官贵人们攀谈,搏个好些的前程,至于那些皇亲贵胄们,则说起了天下大事,一个个都能指点江山。
      当然也有个别的在讲谁家娶了个美貌的小妾,谁家升官发财了。
      当然了,上不得台面的话都是私下里悄悄说,更多时候是一个会心的眼神,一句隐晦含糊其辞的暗示。
      也有关心赛事的女孩子,不过她们看的则是那些勇士,谁长得比较英俊,谁高大威武的叫人心跳。
      不管在干什么,看到那些出场的牦牛,所有人的声音都小了下来。
      牦牛们看上去吓人极了,个个身长九尺,躯体强健,有着长长的毛,尖尖的角,移动起来好像巨大的猛兽,看着都令人胆寒。
      牦牛非常擅长走险路和沼泽地,能够避开陷阱,择路而行,还有老牛识途的本领。
      不仅如此,因为生长在地势险峻,冰冷潮湿的高寒地带,牦牛的皮极厚,坚硬厚实到可以当菜板用,一张上好的牦牛皮,哪怕是用来砍骨剁肉,都可以用个三五十年,它们的皮是最好的战甲,百贯难求。
      有着这样结实的牛皮,一般的弓箭根本射不穿,即使是特制的铁弩,也只有射穿牦牛的眼睛,或者是喉咙最薄弱的地方,才可能令它们毙命。
      牦牛的舌头上长了一层肉刺,可以轻松舔食非常硬的植物,那舌头晾干可以当梳子用,将女人的一头青丝梳到满头白发肉,肉梳子也不会变形,不会断齿。
      和它们相比,人类无疑是脆弱、渺小,不堪一击的。
      每年都有射杀牦牛的人死在牦牛的铁蹄之下,或者被牦牛舌头舔的遍体鳞伤,要不就是被牦牛的尖角挑住,开肠破肚。
      即使最英勇的勇士也不敢说自己能够在牦牛阵里全身而退。
      可以说,与牦牛对阵是一场力与健,生与死的较量。
      和牦牛较量,是智慧、胆识、技巧和意志的全面体现,胜利者将会成为英雄受万众崇拜,而失败者,很可能会赔上自己的性命。
      因此当大唐、吐蕃和吐谷浑的三支队伍九个勇士和牦牛队依次上场时,大家都不由屏住了呼吸。
      虽然知道他们此时只是绕场一周,让大家看个清楚,但是即将到来的血腥和惨烈,还是让大家心有戚戚,看着那些勇士,仿佛看见了他们即将面对的残酷厮杀。
      因为并不想死伤惨烈,所以这一日的驱赶牦牛、射杀牦牛,是个勇士对三头牦牛,以哪队用箭少死伤的牦牛多为胜。
      三队比试的次序以抽签决定。
      大唐抽到了第一,吐谷浑第二,吐蕃是第三个出场的。
      当然了,三队选出的都是箭术精进,胆识过人的勇士。
      他们个个如雄狮般勇猛,如猎豹般迅捷。
      说起来,大唐在这三队里是最弱的,因为他们从未有过与牦牛对阵的经验。
      他们对于牦牛的了解,只限于上阵前获得的那些零星知识,他们知道的就是必须尽快射中牦牛的眼睛或者喉咙,在它们没有被激怒之前,速战速决。
      这场比试,他们赢的概率很小,送命的可能很大。
      因此,当大唐的三位勇士上场时,李云彤不由紧张地抓住了自己的衣角。

第104章 牦牛[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