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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斯,何许人也。
      “团队精神到底是什么,应该是每个人抱着必胜的决心做自己该做的事。”
      “我甚至可以一言不发,行动就是我的语言。”
      “你有一个使命,那就是做到最好。”
      1988年10月4日,伴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德里克罗斯降生在了芝加哥这个篮球氛围极其浓厚的城市。
      也许当时的芝加哥人正在为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获得的第一个规赛mvp而欢呼雀跃,但他们不知道的是。
      在20年后的芝加哥,这个刚刚降生的婴儿将会成为这座城市新的主宰。
      2008年6月26日,公牛队通过交易从波特兰开拓者交易来了新秀欧米尔·阿西克的签约权。
      200809赛季和200910赛季,在罗斯的带领下,公牛队连续以41胜41败的常规赛战绩晋级季后赛。
      首轮他们分别碰上了卫冕军波士顿凯尔特人和东部联盟第一种子克里夫兰骑士,最后分别以34和14不敌凯尔特人及骑士都止步首轮。
      200910赛季后,主帅维尼·德纳格罗被球队炒了鱿鱼。
      而随后,管理层聘请了凯尔特人助理教练汤姆·希伯杜担任了公牛队主教练一职。
      201011赛季,随着卡洛斯·布泽尔,凯尔·科沃尔,科里·布鲁尔的加盟,乔金·诺阿和泰·吉布森的逐渐成熟,再加上罗尔·邓的全面发挥,公牛队赢来了又一个全新的生机。
      这个赛季,公牛队在汤姆·锡伯杜的带领下取得了联盟第一的佳绩。
      同年德里克·罗斯更是成为了nba历史上最年轻的常规赛mvp。
      不过在季后赛东部决赛时,公牛队遗憾的负于了迈阿密热火队,无缘总决赛。
      但他们已创下继乔丹之后公牛表现最好的常规赛战绩及季后赛战绩。
      201112赛季,公牛队与马刺队以50胜16负的战绩再次并列全联盟第一,而较早结束赛程的公牛确定获得了季后赛全部的主场优势。
      但球队核心罗斯在季后赛却因伤缺席,因此公牛队在季后赛首轮便被费城76人队24淘汰出局,早早地结束了季后赛的征程。
      201213赛季,公牛队在核心罗斯缺席的情况下,仍然以45胜37负成绩以东部联盟第五种子晋级季后赛。
      首轮他们便艰难通过7场鏖战击败了布鲁克林篮网队,晋级至第二轮,东部半决赛。
      但到了季后赛第二轮,他们便被卫冕军热火队14淘汰出局,止步于第二轮。
      201314赛季,公牛队核心罗斯继续缺席,并且在球队重要球员之一罗尔·邓被交易的情况下,他们仍以48胜34负成绩,东部联盟第四种子晋级季后赛。
      在季后赛首轮面对华盛顿奇才队时,公牛队因为没人可用,进攻乏力,最后以14遗憾落败。
      今年,罗斯伤愈归来,巴特勒也再一次进化。
      他们将带着往日的辉煌与抱负重新席卷联盟。
      东部第三,仅次于老鹰以及拥有詹姆斯,欧文与凯文乐福的骑士。
      这便是公牛。
      或者说这便是罗斯的魅力。
      就像是所有球星的标配人生,罗斯的童年同样没有一帆风顺。
      他落户于英格伍德,那里是芝加哥最凶险的居民区。
      熟悉嘻哈音乐的朋友应该知道drill这个风格。
      黑暗与暴力,这便是drill的内核。
      而这个暴戾的音乐文化正是来源于芝加哥这个凶狠的地方。
      但好在童年时期的罗斯交往了一个与他陪伴一生的好友——篮球,所幸他才没有陷入杂乱的帮派纷争之中。
      而同时,他也慢慢展现出了异于常人的篮球天赋。
      小时候,他和他的哥哥们会在附近的球场切磋,而往往也是由哥哥们教授罗斯基本的篮球技法。
      可即便如此,罗斯还是会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后来居上,用哥哥们所教给他的技巧去打爆他的哥哥们。
      尽管那时的罗斯还不到10岁,但是他的篮球天赋已经可以吸引到不少篮球经纪人以及球探来观赏他的比赛。
      也总有人希望与罗斯的家人谈一谈他的未来发展。
      但即便如此,那时也没有人能想到在未来的nba里,罗斯会成为状元秀,甚至是史上最年轻的常规赛mvp。
      从初中开始,罗斯就能够在球场上统治比赛。
      罗斯的母亲布伦达有想过带着一家人搬离这个地方,因为在英格伍德有大批的单身母亲,她们中有很多人都任由孩子在外面晃悠,从而沾染上在那里最黑暗、血腥的东西。
      在这个地方,哪怕有人突然的死去,也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惊讶,毕竟这里是芝加哥,美国南部。
      但受限于经济困难,布伦达始终没有带着孩子们离开这里。
      她每天都提心吊胆着,只要街上一旦发生什么事情,她就赶紧跑出去四处查看,将自己的孩子们拉回家中。
      与此同时,布伦达在教子谨慎之余也非常的开明,她不会像其他的父母一样对孩子有着极其深的控制欲。
      由于对于篮球事务她并不精通,所以她索性把对罗斯未来的规划这项重任交给了他的三个哥哥们。
      到了高中,罗斯自然是立刻就加入了校队。
      可尽管罗斯在念高一时便具备校队首发球员的实力,但他们的主教练鲍勃·汉姆布里克却有着自己的一套选拔规则。
      因此,罗斯直到高一的年底才在队中获得一席之地。
      在高中联赛的首秀上,罗斯的表现就可圈可点,首场比赛砍下22分,让到场的十多位球探都看得目瞪口呆,但这仅仅只是是他初露的光芒。
      高中时,罗斯连续两年带领着球队夺得了州冠军。
      在高中一年级时,罗斯场均可以得到18.5分4.7个篮板6.6次助攻2.1次抢断。
      到了高中二年级时,罗斯场均可以得到19.8分5.1个篮板8.3次助攻2.4次抢断。
      到了高中第三年,罗斯场均可以得到20.1分5.4个篮板8.7次助攻和2.6次抢断。
      到了高四赛季,他的场均数据又升到了25.2分、9.1个篮板、8.8次助攻、3.4抢断。
      其中,在罗斯率队挑翻全美第一的橡树山高中那场比赛中(这也是当年橡树山高中唯一一场败仗),罗斯个人更是得到了28分9板8助这几乎逆天的数据,这让在场的球探都直呼疯狂。
      是罗斯,让他的母校成为了芝加哥当地历史上第一支连续两年问鼎伊利诺斯州冠军的高中球队,而在他们卫冕的那个赛季,罗斯更是率队取得了33胜1负的惊人战绩,四年总战绩达到120胜12负。
      在高中时期,罗斯还以场均25.2分、9.1个篮板、8.8次助攻、3.4抢断的数据,入选了全美高中最佳阵容。
      并且同时入选了由《今日美国》、《parade》杂志和《ea体育》联合评出的全美第一最佳阵容。
      入选乔丹(品牌)全美最佳阵容。
      被《芝加哥论坛报》选为2007年度伊利诺伊州篮球先生。
      显然,罗斯的辉煌尚未结束。
      在加入孟菲斯大学,得到了孟菲斯名帅约翰·卡利帕里的调教之后,罗斯在大一就率队打入了ncaa决赛。
      在孟菲斯大学里,罗斯很快与得分后卫克里斯·道格拉斯罗伯茨组建成了ncaa最强的后卫线,而孟菲斯大学校队则是以26战全胜的开季表现证明了他们的实力。
      这也使他们自80年代以来第一次排在ncaa联盟的榜首,而最终他们的战绩则是33胜1负,虽然遗憾地输了一场,但毋庸置疑的是他们的强大。
      作为一年级的新生,罗斯入选了最佳阵容,他在该赛季场均贡献14.9分、4.7次助攻和4.5个篮板。
      同时罗斯还进入了鲍勃·库西奖以及约翰·伍登奖的最后入围名单。
      罗斯在大学联赛中的防守和下快攻表现相当的出众,但即便如此,人们还是更加的看好密歇根大学以及德州大学。
      如同王极不被看好一样。
      这种感觉令罗斯在遇到他们时更具斗志。
      在与密歇根大学的比赛中,罗斯上半场便率队取得了30分的领先并在全场砍下了27分。
      而德州大学的命运也十分的悲惨,当家控卫d.j.奥格斯丁被罗斯防守的只拿下16分并最终以18分的巨大差距落败。
      凭借着如此强悍的后场组合,孟菲斯大

第70章 德里克罗斯[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