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那个东西眼见阿默没有跟上去。
开始频繁的在阿默面前,跑来跑去。
一开始,阿默也没有能看清楚,那是个什么东西。
但是渐渐地阿默就可以看清楚了,那是一只通体洁白的兔子。
而且,它比别的兔子大一些。
阿默看着它,就像是看着一盘美味的佳肴。
阿默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那家伙见到这样的情况,气得炸毛了。
本来就比别的兔子大一些的它,现在又大了一圈。
说它是只狗狗,都没有人不相信。
终于阿默出手了,在它越来越慢的时候。阿默一击即中,直接把它后脖颈拎在了手上。
刚刚还很嚣张的大兔子,现在只能楚楚可怜的被阿默抓在了手上。
那兔子见不是阿默的对手,就开始求饶了。
它开口是一个好听的少年的声音“上仙饶命,上仙饶命。我经历千年,才有了现在的本事。”
“求上仙不要把我吃了,我的肉太老了不好吃的。我知道哪里有好吃的,上仙你把我放了。我带你去吃,怎么样。”
阿默好想把耳朵捂起来,好好一个少年的声音。竟然说出这样的话,实在是打破了阿默对声音的认知。
原来长得好看不是就有不是好听的声音,有好听的声音也不一定可以说出悦耳的话。
但是阿默把它抓在手上的时候,就可以知道。这次自己要找的东西,真的不是这个兔子。
它之所以长成现在这个样子,大概是和自己要找的东西脱不了关系。
 
第103章 搬家[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