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到一条路边的小卖铺坐下来,雨未停,双手收起一把破伞,从书包里拿出那一本《围城》,在尾页之间夹着一张小报纸,打开内容一看,《广州日报》在上一个月正全城通缉两个“杀人嫌疑逃犯”,一胖一瘦,仔细地一看,其中一人的长像正如刚才偷走黑人钱包的小伙子完全吻合,无论是鼻子或是眼神,根据身高与年纪上对比,猜想肯定就是他了,而另一个大胖子也不用多想了,从轮廓与骨头对比,像极是那一个开驶BMW的大胖子。从我看到他第一眼开始,便感觉到有一点眼熟,亚当在车坡上喊我的时候,他也正翻看那一本《围城》,他一边跟我说话,我便在后面偷看他的东西,虽说他的行为有一点怪异,鬼鬼崇崇,但是,又怎么可能会逃过我的双眼?接着,发生车祸以后,尾灯被撞了,他将《围城》放回了司机位上,当交警经过车窗的时候,我是多么地渴望能够尽快地下车。
我在广州一直平凡地生活了十几年,从未遇过什么大事儿,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但是,也明白什么是道德与法律的底线,偷东西或者是不对的,就算你报警立案也是无补于事,也不能将财产物归原主,毕竟这是中国的法律规定,你也不能怎么样。中国有一句古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或许就是这一个道理。在公交车上,司机打开电台不停地播报,“请乘客互相礼让......”,并不是我不想伸张正义,而
第394章 逃犯[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