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欲静而风不止,是无可奈何的。倒霉的人不是你去找麻烦,而是麻烦总是找上你。
走在大街上,一个转角就被人给绑的概率我不知道在全世界能有多少?总是我中了这极少的概率。
他们最先用迷药捂住了我的口鼻,刺人的酒精味儿久久都让人感到反胃。
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女声,说:“好好给我教训她!”
我是学英语系的,听力比很多人都强,对于音色的识别度很高。所以我很确定,这个女人不是别人,而是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纪铃铃。
高跟鞋踩踏过冰冷地板上的声音异常清晰刺耳,我双眼被蒙着什么也看不到,身体被绳子悬于半空,剩下的只有这双耳朵去听。
不知道为何,我不是很害怕,可能这一路逃亡经历得太多了。
我也觉得再痛也能忍受到封绍钦赶来救我为止,但是这次错估了自己。当他们用老虎钳生生将我的指甲盖从指尖的血肉中分离时,冷汗打湿了我的鬓发。
十指连心,那种撕心裂肺的疼让我抓狂,我尖叫着,直到最后张着嘴想嘶喊,却拉伤了声带嘶哑的发不出声来。
拔完十个指甲盖,我意识尚存。一道匆促的脚步声逼近,对同伴窃窃私语了几句后,他们将我悬在半空的身子放下。
这一切并没有结束,他们用胶带封住我的嘴,将我装进一个大箱子里,箱子留了几个孔透气,严实封箱后将我送了出去。
最坏的结果,不过是沉入海底‘抛尸。我没亲人没朋友,死了也不会有人过问。
不过他们并没有将我‘抛尸大海,而是将我送到了一个豪华的大厅一角。我安静的躺在箱子里,瞪大着眼睛,透过小孔,看着墙上的摆钟,直到下午四点半。
安静的大厅活跃了起来,开始布置丰盛的晚餐。
大概五点左右,大厅长型餐桌上,已经备好了法式大餐。一个精明的中年男人穿着灰色西装马甲坐在了长形的餐桌前,耐性等待着。
不一会儿,有人进来通报:“纪总,封少来了。”
“嗯。”男人轻轻点了下头,不动声色。
我以为对封绍钦顶多是无感,可当此时再见到他,竟在心底开始感恩老天爷,他总算来了!
封绍钦穿着一件黑色貂毛大衣,皮革靴,头发用发胶打理了一下,看上去有些凌乱,却十分有型。
他手里拿着瓶高档的红酒,朝长桌前坐定的中年男人走了过去。
“来了?”中年男人抽了口雪茄,靠进了高档的真皮沙发椅里,悠闲的吐出口青色的烟雾。
“纪叔,您老别来无恙。”封绍钦笑容可拘,脱下了黑色貂毛大衣,扬了下手中的酒:“这可是我收藏了半年舍不喝的1992鸣鹰,顶级葡萄酒!今儿个得和纪叔好好喝两杯!”
封绍钦坐在了他的右手边,亲自打开了红酒木塞,替他倒酒。
姓纪的看不出喜怒哀乐,只说:“我打电话给玲玲让她过来陪封少吃个饭,到现在还没来,你看这孩子,上次受了点小委屈,就使了小性子!”
“铃铃是大家闺秀,
第10章 以暴制暴[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