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这事终于定下来了,为娘我也安心了,不过要等她到二八年华,还不知德几年,这中间你身边也确实需要有个人侍候,今儿我把这事也给你爷爷、婶婶他们说了,他们也觉得应该,不然出门没有面子,人家也会说咱家抠搜……”
清风吹来,绿叶娑娑,心头的喜悦让沈朱氏的声音像风中轻快的树叶。
如豆的灯光里,沈清云正在给王宣写着信。王宣原来说的是让沈清云去找他,沈清云清楚这其中王宣已经留露出收他为徒的意思,只是碍于他年幼而已!
而如今虽然他依然不能去找王宣,但此时正是需师之时,王宣当然是首选!当然王宣来与不来,在沈清云想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尽了礼节,也有了自主的时间。
而要表达这微妙的意思,沈清云当然要斟酌用词,可这思绪却被沈朱氏的轻快之声打断,沈清云只能无可奈何的淡淡的笑了……
他也只能无可奈何的淡淡的笑——现在他终于发现一些观念好像根深蒂固,他根本无法改变!
也发现沈朱氏其实是个有理想的人,而且是一个对理想极为执着的人!
“娘,你看着办吧!”沈清云心里一叹,笑道。
沈朱氏一直想给沈清云找个丫头服侍他,只是沈清云没同意,她也不愿过于用强,所以隔三差五,逮着时机就在沈清云跟前唠叨一遍,好让沈清云从心里接受。
而今沈清云终于同意,她一下子笑了,“嗯嗯”了两声,随即说道:“我明儿跟张大脚说说,让他给挑个秀气、伶俐些的,对了,我儿,你刚才说要给王先生写信,看他能不能来,咱是不是要多建一排房子,供他居住。”
“嗯……不用。”
沈清云思索了一下回道。在他想来王宣的年事已高,自家的根基又不想方家那么深厚,以王宣的名气不可能来亲自教他。
“那……那还是要建一排,万一要是你同年他们来呢,家里连个留宿的地儿都没有。你二叔不是说你同年很多吗,还有要来拜访你的。”
“这个……也好。”
……
还是在三更时分,沈清云早早的起来了,然后在沈朱氏帮助下穿上了他那件白锦的?衫,戴上了小小的四方平定。
而沈三儿已经按照昨晚的商议,套好了驴车,与沈延易一起把徐文秀讨要的那株丛林搬上了驴车。
现在是践行诺言的时候了!其实沈清云早就该去了,他县试时,徐文爵兄妹曾来清凉山庄放风筝、踏青,还曾派人询问过他。
晓风残月,铜铃叮当,清脆悠扬,甚至带着一丝悠闲的味道——沈三儿很珍爱小毛驴,寻常舍不得打。当然沈家一家人都很珍惜小毛驴,平常对它爱惜的程度甚至超过沈五儿与沈六儿。
而随着小毛驴的闲庭信步,脖铃清扬,沈清云也慢慢的油然而思……
他去魏国公府并不是单纯的裁剪与送花,而是另有目的的,他的目的是看能不能把魏国公府拉进来。
这个想法他早就有了,而经历了沈延左之事,让他这个想法更加强烈了。即使是他现在有了童生的身份,以及有着卞东桑可以依仗一二
第八十七章:入城[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