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州要设立平冤院的告示也已经招贴在各地的大街小巷。告示上详细说明了平冤院的职责与平冤的具体流程,明确幽州人但凡冤情属实,无论平民贵族,无论男女老少一律可以到平冤院鸣冤。院府为鸣冤人写好盖章状书,与涉事人联系调查时间,强制要求所有相关人员出席公开审理,不得推诿或影响调查过程。公开审理欢迎所有百姓前去观看,若有闹事者轻则杖刑,重则砍头,审理的地点就在幽都城门前。案件复原需鸣冤人和公主两人的血方可启动水晶球,便于减少人为干涉。以水晶球显示的事实经过加日常办案的辅助证据为依据,由平冤院院正和一名随机抽取的院判量刑。刑责的轻重同时须考量在场百姓举手表决的意见,最终判文需由一名院厮当场公布,判文上终由判决人院正、行文人院判、宣读人院厮和鸣冤人四人共同签字按印且涉事双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才可生效,视为案件完结。从伸冤到平冤的整个过程中,若有人对申冤者甚至举手表决的百姓进行威胁报复轻则抄家,重则砍头。若过程中被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意欲私下和解的,需在公开审理的情况下由两家商议和解,并需判决人院正、行文人院判、宣读人院厮和当事双方五人签字方可生效,视为案件完结。由于案件复原需要用血,费力费时,每日仅审核一案。鉴于之前审案多有徇私枉法的不公事件,从即日起所有案件的量刑皆以最高刑责量判,以正文明之风。如偷盗者,若只是打骂,偷盗者极易再犯,但若砍手砍脚则无人敢以此代价冒险行恶。鸣冤者须确保冤情真实,若案件复原时发现鸣冤者属公报私仇或故意挟私报复,则处以比所诬罪责更为严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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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流程[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