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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入骨相思[1/2页]

我的少年带着光 梧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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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了矛盾不会记仇,这应该是很多家庭,维持和睦有爱的重要一环。回家之后,任尔风刚开始还是有些冷着,可在权仲达几句“思思”“丫头”“孙女”的软和话下,就把碰瓷那事翻了篇。
     次日回到学校,本以为薛璇和昆坤经过又一次深谈后,关系会有所和缓。不曾想,昆坤更加对薛璇暗恋段宏奕的事,深信不疑。
     课间,见昆坤不在教室,段宏奕趴在薛璇桌上叫苦连天,直说薛璇把他坑惨,现在他老大,见他都没个好脸色,一个上午就像活在冰窖里。
     薛璇又是告饶又是说好话的,还连带着按肩捶腰,总算把段宏奕的委屈平下去几分。不过这一幕,被回教室的昆坤收入眼底。
     顿时,脸黑如锅底。
     重重的拉开椅子,椅子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吱”声,段宏奕坐在旁边,忍不住缩缩脖子,瞪向薛璇的眼神,更加哀怨。
     趁着周围没人的时候,任尔风好奇问薛璇,“你到底干什么了?”
     薛璇从书包里掏出粉嫩嫩的书信,搁在任尔风课桌上,努努嘴,说:“自己看。”
     拆开粉嫩信封,抽出带香味的信纸,展开一看,里面的内容肉麻至极,全是对段宏奕的爱慕,从头发到脚趾,把段宏奕夸了遍。
     例如:如果可以,我宁愿是个孩子,空着双手站在你面前,期待你的怜悯;如果可以,我宁愿是个乞丐,从你的门前走过,我渴望,我的空碗能盛上你的爱。
     任尔风哑然,“这些句子都是你自己想的?”
     “哪能啊!百度上一搜多的是!”
     嘴角抽搐,任尔风忍住想吐的欲望,把信纸塞了回去,“你就给昆坤看这玩意儿。”
     薛璇右手支着脑袋,“是呀!你以为让他看到容易嘛,昨天傍晚,陆校草压着你跑步,我见势不妙就往外溜,谁想昆坤跟着我一起出来。他从段宏奕那得知,我喜欢段宏奕,根本就是我故意杜撰出来的。我极力强调那是真的,可他不信,我往前跑,他在后面追,拽不到我的人,就去拽我的书包,还好我早有准备把情书放在书包外层,拉链故意没拉严实,他一用力,情书就掉了出来,所以……我什么都不用说。他自个就全明白了。”
     任尔风送给她一个暴栗,“他明白什么啊!他所知道的,都是你刻意制造出来的假象。”
     “假象能让他信,不就成真的吗?”薛璇声音很轻,越过任尔风的头顶,眺望窗外的蓝天白云。
     温婉容颜素来泛着明快动人的笑意。可现在,眉宇间平添一缕少女的愁绪。
     他母亲不喜欢他俩走的近,怕她影响到昆坤的前程,她的父母明里暗里也没少旁敲侧击,暗示她要与昆少爷保持距离。
     她不主动离他远点,还能如何?
     恍惚间,薛璇被任尔风扣住下巴,女孩双眸半眯,指尖有力,全身散发出危险的气息,只听她道:“你刚才说,昨天看到陆辰睿压着我跑步,于是……乘机溜了。”
     下巴被捏的痛,薛璇双手攥住任尔风的手背,慢慢扯下,讪笑道:“昨天陆校草气压那么低,我体育又不好,你还有那么多圈没跑,要是你像方嫣那样倒在跑道上,陆校草像抓壮丁那样,让我替你跑完,我不就废了。”
     任尔风斜睨着她,阴险地笑道:“你就不怕,我现在把你废了?”
     脚尖后顶椅子后退,薛璇把发圈抽掉,撩起长发,香风阵阵,右眼对着任尔风眨了眨,妩媚又迷人,道:“我这么个貌美如花的人间尤物,你舍得吗?”
     任尔风食指挑起她尖尖的下巴,冲着她脸上吹了口气,“舍得!”
     薛璇把她的手推开,撇撇嘴,重新把头发扎上,“没意思。”
     接下来几天,过的如水般平静,只不过,有两件事比较特别。
     任仲达见孙女恢复到往常那样,又重新把他帮任尔风制定的作息时间表,提上日程,一大早就开始在任尔风房门上,演奏交响曲。
     今天不同往日,没等五分钟,房门被打开,孙女跟他道了声早安,穿戴整齐进卫生间洗漱。
     任尔风之所以能早起理由很显然,是之前迟到翻墙给的教训太惨痛,被罚跑不说,第二天还被沈古板叫到办公室训话,要求写八百字的检讨。
     起的早自然到学校也早,一度效仿任尔风踩点进教室的郑闽钺,见偶像学乖后,也老老实实每天提前到校。
     周三那天,任尔风早上到学校时,校园林荫道上还没几个学生,偶遇在凤凰树下打太极拳的看门大爷,大爷揉揉精神矍铄的小眼睛,瞅了眼被繁密树枝所遮盖的天空,以为大早上撞见了鬼。待任尔风从他身边经过,才确定他看到的是人。
     高二教学楼统共有三个楼梯,左右两边各一,中间夹着一个,往常任尔风都是走中间那个。
     今天走到半道上,任尔风闹肚子,估计是昨晚嘴馋,兴起之下跑到巷口小超市买了个冰淇淋来啃的缘故。
     于是,改走离厕所近的那个楼梯,上完洗手间出来,路过一班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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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意地扫了眼,修长笔直的双腿被定住不动。
     明亮整洁的教室,窗前的蓝色遮光布被拢向一侧,层层叠叠,清风吹来翻涌漫舞像细碎的波浪,在寂静的空间里,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声。秋日的阳光,是极纯净的,舍弃了凡尘冗杂,穿过透明的玻璃窗,洒在窗边刻着小人的桌面上。
     靠窗边的第三排位置,坐着一个男生,男生头发乌润,阳光跳跃在发梢,泛着淡淡光泽,发型修剪的干净爽利,与之前凌乱里带着一丝不羁,截然不同。
     洁白簇新的校服上衣,黑色笔挺校服长裤,宽肩窄腰,脊背挺直,脑袋略低,衬得后颈白皙修长,侧脸俊美无双,轮廓呈现的线条清晰流畅。
     一手执笔,一手随意的蜷在桌上,桌下的大长腿随意伸展,端正规矩的坐姿里透着一丝慵懒。
     重逢这么久以来,任尔风第一次发现,陆辰睿还有干净清澈大男孩的一面。
     就像女孩嘴里常调侃的那样,“陆少爷。”
     从小家庭环境熏陶使然,浑然天成的矜贵俊逸,天生俊美卓绝的好颜色,溢满周身的舂容大雅,即使同云逸万千学子一样,穿着再普通大众化的校服,也能在万千人群中脱颖而出。
     “我是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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