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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 原来,是送给“他”的[1/2页]

奈何大佬要娶我 十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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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这条法式风格的长街上,就算戴了口罩,高佻婀娜的身姿也是极其亮眼的存在,那抹靓丽的身影,霍水仙的车拐过路口时在远处一眼就看见了。
     下了车,一袭小香风格子呢子大衣配紫色围巾黑色长皮靴的霍水仙便径直朝她走来,上下看了她一眼,最终落在她小腹上,朗声笑道:“厉害了,居然还不显怀。”
     此时的月歌和大街上往来路过的摩登女郎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比他们看起来还更纤瘦窈窕。
     平时在学校里见面的机会不多,再加上月歌前段时间都在外地拍戏,这几个月来,两人还是第一次见面。
     “其实已经有一点了,我穿得比较宽松而已。”月歌笑笑,很自然的挽住了小姑子的手臂,走进一家商场里。
     她把她带进了一家店里,这是霍曜喜欢的牌子,兜了一圈,月歌开口道:
     “我想给你哥买件新年礼物,你说,给男人买礼物买什么比较好?”
     霍水仙一听,眼神就变得微妙了起来,
     “最好是不离身之物,像袖扣,皮夹,皮带啊,这种,只要看见它就会想到你。”
     “哦?”月歌觉得有道理。走到柜台前,随手拿起几个皮夹,挑选了起来。
     霍水仙,刚好在一旁看着手镯,月歌细心选好了一个皮夹后走了过来,看见她已经将期中一个手镯试戴在手腕上,勾了勾唇角:“喜欢吗?”
     霍水仙满意的点了点头。
     月歌也给自己挑选了一个款式相近的,连同她手上那个让店员包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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