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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敞客厅内只剩下四人。
     一场好戏即将开演。
     不过,这些都与孟凡无关,他需要跟任老爷开门见山的谈一谈。
     楼上书房内。
     管家送来一套茶具,些许传统点心,便弓着身子告退,并把门带上。
     临走前,他注意到,自家老爷的脸色不太对劲。
     “我爹……他真的尸变了?”
     “假不了,任公昨夜在义庄停尸房里,连续两次掀棺材盖。
     这股子力气,怕是三十岁的青壮,看到了都要自愧弗如。”
     穷人下葬,打一口薄棺就是,而官员富商不同,越重越好,任威勇死前既是正四品大员,又是两广有名的富豪,棺材就差用纯金打造了,重量自是不轻,千斤有余。
     否则,起棺时,也无需出动那么多帮闲。
     能将重达两百余斤的棺材盖给掀开,这要是起来掐脖子……
     任发打了个冷颤。
     “不如……把我爹火化了吧?”
     大孝子终于装不下去。
     “用不着,用不着。”
     孟凡轻轻抿了一口茶,稳稳拿捏这只老狐狸,澹然道:“您愿意把任老太爷送去外地埋葬吗?此地能养出蜻蜓点水穴已是不易。”
     “说直白一点,附近百里的天地造化,都差不多被老爷子先前的墓穴夺走,想要再找个合适的新藏地,只能去周边几个县碰碰运气。”
     一口气说了这多么话,孟凡将小杯里的茶一饮而尽。
     极品普洱……
     感慨之际,任发不禁追问:
     “换一处葬地有用吗?我爹连那么厚的棺材盖都能够掀开,何况一层土石。”
     毕竟,孟凡在最开始谈事情的时候,就已经言明,僵尸对血肉至亲有着一种疯狂执念,哪个隔着上千里,也能够感应到。
     任发都不敢想,自己某天夜里一睁眼,看到他爹突然站在床头,接着,便扑了上来,尖牙利齿一顿撕咬。
     “依我看,不如把我爹给烧了,立刻就烧,越快越好。”
     昨天是谁当众说他爹生前怕火,千万不能焚烧?
     要是这样,师伯也不用去找阳气鼎盛的葬地了。
     眼见孟凡杯子里的茶已尽,任发礼贤下士,主动为其填满。
     这时候,孟凡继续道:“起初,我们是打算找一块专门克制僵尸的风水宝地,并布置下阵法,用五帝钱镇压,利用时间一点点消磨。”
     闻言,任老爷果然想要反悔,改口称这个主意好。
     但孟凡下一句,让其再度破防。
     “说实话,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如此漫长的时间,哪怕中途出现一点点意外,也是前功尽弃,生出祸端。”
     “介时,您不一定有时间去请道人来镇压尸祸。”
     话已至此,还有什么好说的,想要一个虚名,还是想要小命?
     任发选择从心。
     偷摸把尸骨给烧掉,将骨灰放回棺材里,进行二次下葬,而棺材那么厚、那么重,定然不可能被外人发现。
     此事成矣!
     “没想到我爹竟然尸变了,为避免乡亲们受无妄之灾,尽快烧了吧。”
     “我爹生前最知书达理,饱读圣贤之书,他老人家若是泉下有知,肯定会很欣慰。”
     说了一通场面话,孟凡也懂他意思,点头道:“任老爷高风亮节,晚辈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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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黑手现[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