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扬地道:“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如下陈述。
原告黄玉兰的母亲与被告李小军的母亲是朋友,两人自小相识。1988年经双方母亲介绍,原告刚满十八周岁就与被告确立恋爱关系。
随后两人开始同居生活,1989年4月双方生育大儿子李文章,1991年3月再生育女儿李文静,生育女儿后双方于1991年12月12日补办了结婚登记。1993年双方又生育了小儿子李文哲。
婚后初期,黄玉兰与李小军在江南省老家的乡镇上开了一家五金店。1998年双方来深鹏务工,一开始李小军帮人做木工,黄玉兰在市里打工。
2ooo年开始李小军创业带装修团队承揽工程。创业之后,生意红火收获渐丰。
经济条件变好了,本来生活会更幸福。但李小军不珍惜家庭,道德败坏,在外面四处招惹女人,甚至展成小三。
2oo5年李小军在ktv中认识了一个北湖省的女服务员,开始背着黄玉兰常常夜不归宿,与该女性双宿双飞。
黄玉兰偶然察觉之后,给那个妹子打了一通电话进行长聊。经过教育,该女孩离开了李小军。
黄玉兰本以为经过这次波折之后,李小军会洗心革面、珍惜家庭和孩子。
岂料,李小军行为极其不堪,在2oo6年又和一个北湖省拾堰市的女人生不正当两性关系。
李小军开始嫌弃黄玉兰硬逼着她要求离婚,并且怂恿情妇对黄玉兰进行辱骂侮辱精神攻击。
黄玉兰在李小军卑劣的打击下,精神受到极大的创伤,2oo7年1o月先后割腕、吞安眠药自杀两次,幸好儿子现及时,才幸免于难。
2oo7年11月,李小军直接搬出家和北湖省拾堰市的女人进行非法同居。
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李小军开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2oo7年11月李小军瞒着黄玉兰在岗龙区步吉街道办阳光城小区买了两套房,一套46㎡。一套8978㎡,总价款14o多万元。
装修好新房之后,李小军搬进新房子和那个拾堰的女人厮混。
2oo9年李小军恬不知耻,换掉拾堰的女人转而又一个天府省的川妹子。两人过着纸醉金迷、花天酒地的生活。
堕落腐朽的生活需要经济支撑。为了女人,2oo9年1o月李小军卖掉步吉街道办的那套8982㎡的房子,2o1o年4月又卖掉了剩下的那套46㎡的小户型,获得房价款37o多万元。
2o1o年5月,李小军为博美人一笑,帮辣妹子在天府市买了套房子,还特意从深鹏跑到天府市去帮那个女人装修。
2o14年,李小军再次与其他女人勾搭,并且将新的情妇带回老家过节和过年,故意打电话告知黄玉兰以示羞辱,给黄玉兰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
李小军利用其女儿李文静的身份信息在阿里巴拉公司注册了一个拣宝店,2o14年12月利用该淘宝店向阿里巴拉公司网络贷款81万元,2o15年5月到期后拒不偿还,弄得女儿李文静被阿里巴拉公司逼债。
综上所述,被告李小军婚后多次出轨,与多名异性长
第234章 倒打一耙[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