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見吧。
以上為我們的基本控告,謝謝法官。柳青羽鞠了鞠身子,坐下。
法官看向被告席:被告方可辯護。
相比起緊張地臉色發白的繪麻,朝日奈右京顯得更為冷靜:基於財產法,日向海的房產,也就是我們現在在爭奪的房產,實際上應被過繼到日向家的名下。作為日向海的姐姐,我相信我的當事人日向繪麻小姐有權利接收那份房產。但是不知為何,被控告方說是他們所擁有的。法官大人,我懇求你再次鑒定控告方手握的證據是否真實的。謝謝。朝日奈右京坐下。
法官再次看向控告席上的幾人。
這時,幸村從法院後面站了起來,聲音不大不小地說:法官,我擁有著證據。
真田站了起來看向聲音的來源,驚道:精市?
法官看向他,若有所思的問:你是誰?
幸村不卑不亢的說:我是幸村精市,也是控告方之一。第一次和被告方談判的正是本人。
法官點點頭:把證據拿出來。
幸村打開了手上的東西。
吶,精市,我把公寓留給你好不好?
為什麼?
沒有為什麼啊!我就是想,怎麼樣?要不要?我的那個公寓值很多錢哦!
不要。
不要這樣嘛!留著公寓,那以後網球部聚會的時候還可以去啊,就像我還在的時候那樣。
你不在了,去你家有什麼意義?
唔我不管,反正我就要放到你名下!你就當是替我保管好了!
隨便你。
幸村淡淡的陳述著:事情就是這樣。過了幾天,當事人就把相關文件給了我,現在應該就在法官大人你的手邊。
法官翻了翻,看向被告方:被告方還有話可說麼?
日向繪麻希翼地看向朝日奈右京。
朝日奈右京無奈地搖搖頭,說:既然控告方以拿出證據,我無話可說。
日向繪麻咬咬牙,站起身,對著控告席的方向喊道:真的不可以把房子讓給我嗎?那是那是我弟弟最後的財產,不可以給我作為一個紀念嗎?
法官沒有說話,只是饒有興致的看向控告席。
幸村阻止了柳青羽,聲音裡帶著點點傷感,不慌不忙地應道:你說我無情也好,不近人情也好,無論如何我都不會讓給你的。你有沒有想過,他不僅僅是你弟弟,他也是我的摯友。他把房子留給我,作為一個紀念品留給我們。看了一眼咬住下唇的日向繪麻,反問道:你確定,這樣還要強硬的奪過去?
日向繪麻坐下,沒再說話。
法官看完一齣好戲,揮揮錘子,下了最終判決:本法官在聽證後,判定控告方控告成功。判被告方為騷擾及輕度威脅,罰款五萬,以及負責支付雙方的律師費。
雙方都站起身來,目送法官下席離開。
幸村看了被告席的二人一眼,輕輕的哼了一聲,翹起嘴角,跟著真田幾人離開了法院。
46.番外 房產(2)[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