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慎被猎者劫走,之后更落入了骷髅族手中。虽只是一名女仆,但碍于两人早已建立深厚感情,不忍割舍,还望长老能够割爱。
你千里迢迢,不辞劳苦,亲自从南州一口气赶来天邙山,居然就只是为了一个女仆?骨椅上,骷髅长老又再流露出疑惑之色,眼洞闪烁不止。也许在她这种位高权重之人眼中,这种小事交由下人处理就行,何必由雪斋传人亲自出面?
长老,她可不是普普通通的小侍女。我们曾经患难与共,感情深厚,现在她被劫走,小弟有责任,也必须亲自救她回来。不然,我就是忘恩负义之辈,天下人都要看不起我!夜天双拳紧攥,言恳辞切,看起来有些激动。
那么,女长老会否因而受感动,大发慈悲放还叶长诗?
老实说,不过是个小侍女而已,无足称道……骨椅上,她伸手轻摸颚骨,眼洞一阵闪烁,沉吟了半晌,才忽然慨叹道:兄弟,不是不想还你,但她毕竟是骷髅族花钱购进的,我族从也从没放弃战魂的先例。我无所谓,但这里也有些长老……很讲原则,未必会轻易答应你的请求。
是吗……夜天闻言后,心里立时如有石头一沉,微现失望。他暗中寻思:讲原则?东西本是属于我的,讲原则的话,是不是应还我才对?
不过他倒没拍案骂人,转念一想,叶长诗其实是一件……贼赃,是猎者们强抢,再于拍卖场转售骷髅族的,这种关系令夜天丶骷髅双方都很纠结,很不好处理。
不是吗?说起贼赃,其实买方和被盗者一样,都是受害者。假如物归原主,就是对已课金的买家不公,但若不还,被打抢的也不会服气。
总之,就是纠结。
这一刻,夜天是无论如何,不惜代价都得赎回叶大姐的,只是人家亦不理亏,又该怎样开口索人?
嗯,不如由我先退一步……渐渐地,夜天的心态有所改变,明白当前最重要的,还是让叶大姐重获自由,而并非争口气,要面子,那即使自己吃一点亏又何妨?
于是,他便想出了一个折衷方案:交换!对,若要骷髅族无偿归还叶大姐,他们恐怕不会同意,即使女长老心软放人,其同僚也很可能会有意见,并随时冲出来阻止,结果空欢喜一场。然而,夜天若改成花钱……拿真金白银将她买回丶赎回又如何?
长老,我也不愿见骷髅族蒙受损失,但这位侍女对我真的很重要。这样吧,请你报一个价,小弟替她赎身!
不错,钱能解决的就不是问题。这一刻夜天已经决定,即使要重价赎人,他也在所不惜!不过话虽如此,现实归现实,原来经过在阴马城连番竞投丶血拼后,他身上的钱(血晶)现已所馀无几,难再使出大撒币这一招了,那怎么办?
第六零七章:曾经的存在[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