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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八章 打官司[2/2页]

那一天遇见 心蕊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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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其实公司对每个部门的应收账款是有期限的,公司给部门是6个月的挂账期,部门给每个业务员最多是3个月,所以汤阳的这笔日本旅游款已经触碰了公司的收款底线,所以宋思明才会启用走法律程序。
      哎,汤阳也是没有办法,事情碰到了,只能认真面对吧。
      宋思明也知道这个事情是部门的事情,汤阳的程序没有出错,所以律师的介入也自然而然。
      这个律师是公司的顾问,这每年的顾问费当然是少不了的。
      汤阳没有打过官司,宋思明让汤阳和谢刚配合律师。
      那就配合吧。
      律师凭借汤阳和虞丰报业的的委托代理协议和团款确认单,他觉得打赢官司是很正常的。
      在公司确定和朱根打官司之前,汤阳还是和朱总打了电话,希望他能把钱还来。
      不过从朱大根的反应来看,他已经无所谓了,你爱咋咋的。
      朱大根,有一个儿子已上大学,而且还是知行大学,全国的前十大学,他这个做父亲的自费陪了儿子去旅游。
      汤阳对这个老乡说不出来啥样的味道。
      这朱大根,年纪这么大了,不好好的做旅游,要赚快钱,然后说什么钱被没收了。
      朱大根的话到了现在汤阳也不知道他哪句话是真的,也确实给汤阳添了堵。
      现在汤阳已经无法掌控这笔8万的团款将来会怎么处理。
      汤阳业务做到现在,这是唯一一笔伤脑筋的团款。
      李乔波律师介入后,就很快启动了官司的程序。
      汤阳作为当事人,这份诉状不是团款那8万。
      费用项目很清楚。
      团款多少,超过约定期限安市场利率又是多少,还包括诉讼费用,还有他本人的律师费,同时还罗列了两张常州到虞丰的大巴票。
      这律师就是律师,汤阳被这律师费吓了一跳,这李乔波不是我自己公司的律师吗?
      这打官司还是要钱的呀?
      这个朱大根本来欠款才8万,这官司一打立马直奔10万去了。
      这官司还是费钱的。
      这次律师出面,代表的是公司,车子是公司的专职司机王海洋。
      王海洋的老婆现在出境中心,汤阳知道王海洋,年纪应该和谢刚差不多。
      他是谢总谢总的叫讨近乎,当然也是非常羡慕汤阳的,全公司的大牛人。
      这一路上李律师很健谈,他主要讲自己。
      李律师人到中年,事业也小有所成,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有房有车,还有闲钱,还炒股票。
      那讲的是绘声绘色。
      给汤阳的感觉有点像小市民。
      呵呵。
      这次汤阳一行的目标是虞丰市法院。
      这个法院居然还要凭身份证进场的,这汤阳和谢刚哪里知道这个事。
      不过其实汤阳谢刚也帮不上忙,这次李律师过来就是提交诉讼的,交诉讼费1000多元。
      这打官司,法院受理还要交钱的。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那一天遇见》,微信关注“优读文学”,聊人生,寻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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