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兰子这群人的小学生活已经圆满结束了。放假的日子,好多事情不再像他们学期内那么可以自由支配了:笑天跟随妈妈去了北京;兰子没有太多拘束,之前除了家中就是舅舅家,由于那里路途远,地形偏兰子也很少去了。转战姑妈家,知道笑天走了,也不再想着来了;然而这时候肖浪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话说上次雷彤向法院递交了材料后,在县法院的指示下,这娘俩在镇派出所附近找了简房,有了派出所罩着,那个男人不敢在嚣张了……时间过得很快,由于雷彤是“知青”下乡,她说明了当年肖仔对她实施强暴的整个经过,以及这些年的迫害……县领导很重视雷彤的案件,马上提上了日程,就在肖浪领到小学毕业证的那两天,法院开庭了:
案件审理过程当中,起初肖仔还假装悔过,希望能挽回这个家,他感到后怕。虽然这几年过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但有那个院落存在,他觉得自己是个人,一旦那个门从此锁上了,那……他没有文化,只是使出浑身解数来据理力争,然而,他没有深深认识他最初对于雷彤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当众多村民的自发举报,以及派出所人员的证词、证据,还有身为孩子的肖浪的一切证词成为呈堂证供时,他咸鱼永世不得翻身之时,他原形毕露:扬言如果法院判处他们离婚,他将让雷彤不得好死……那些污浊不堪的话语,原本雷彤想看在肖浪的份上,只要他知道悔改,之前的事情既往不咎。看他这般,要求法律秉公办理。最终法院判处肖仔十二年有期徒刑。肖浪由雷彤自行抚养成人。对于这个结果,街坊四邻拍手叫好
第二十三章 浪走他乡[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