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此处,罗德尼暂时打算先不管这块核心密藏。他割开被烧坏的鞋子,撕下黏在肉上的鞋子碎片,掏出早先预备的药膏,在脚上涂抹均匀。然后罗德尼扯下衣摆的布片,将左脚裹起来。待做完这一切后,稍感左腿的疼痛消去,于是招呼埃米尔离开此地。
罗德尼将秘宝收在衣兜里,而秘宝的灼热气息也透过衣物,透到罗德尼的皮肤,撩拨着他的血液。罗德尼急着离开此地,其实是害怕争斗声引来其他小队,那难免再引起一番争夺。等两人走得远一点,罗德尼忍不住将秘宝掏出,捏在手心,再次检查。
核心呈不规则的晶簇,内中有无数雪花般的结晶,丝丝火纹顺着晶簇边缘流转。核心周围聚集不少火元素,形成肉眼可见的红色烟带,冲向天空。罗德尼用手使劲按压核心,只觉坚硬十足。
至少这玩意儿是不能内服了,罗德尼想到。
埃米尔却在旁边叫道:“愣着干嘛,还不吃了?”罗德尼一惊,这东西捏着就硬如精钢,怎么吃?于是罗德尼回问道:“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这么硬的玩意儿,能吃?”
埃米尔道:“强健筋骨的天材地宝,不都是拿了就吃么,还分那么讲究?除了专门说的炼器用的材料,哪个主角不是直接啃了?”
罗德尼又一次体会到埃米尔的不知所云,问道:“你这是哪看的理论?各种宝材都有各自的专门用法,就如同医生一般,各种药理搭配,才能发挥治病救人的功效。如果胡乱瞎搞,岂不人没长进,先把自己给吃死了。”
埃米尔叹道:“书里都这么写啊,主角杀了某个怪物,扒皮抽筋,挖心敲骨。吃它血喝它肉,呸,说反了,但是你懂我的意思。”说到这里,埃米尔挤了挤眼睛,随后接着说:“然后就功力大增,得其传承,改换血脉,继其记忆,简直是一等一的爽快!”
“唯一要担心的就是,如果自身体质不佳,容易被狂暴的能量撑爆。但是像我一样的史诗人物,是完全不需要担心这些的。要是老萝卜你怕炸成萝卜汁,也可以将这块核心给我,我吃给你看。”埃米尔说到这里,又挤了挤眼睛。
罗德尼听到埃米尔的这篇无言理论,真想直接把火之秘宝塞到他嘴里,看他怎么咬得动。不过埃米尔提到的能量,却点醒了罗德尼。
现在,整块核心晶簇,真正发挥功效的,肯定是晶簇内的能量。如果真如埃米尔说的,地
第31章 火道?[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