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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两家开始张罗着秋季就举办婚礼。大旭因为已经结过一次婚,没有表现出太多热情,而落莲,连魂都不知道丢到哪去了,对待这件事就像例行公事一样无奈。
      听人说初恋是爱别人,再之后就是爱自己,落莲不必说别人如何不好,她发现自己也有私心了,不再像对鲸王一样,喜欢他就是喜欢他,因为喜欢他才要嫁给他。而这时却是只有当有了理由,她会要嫁给他,但喜欢或不喜欢他,天知道。落莲总是想,她若是个男人,她也不会喜欢自己这样的,过去不成熟,现在又太麻木。她也算是有经验了,现实了,实际了,不会在没有把握的时候做投资,不会付诸于“爱”,只会计较和权衡利弊,只会算计和考虑风险。她会变得什么都不说,她心里的东西,却深深地埋着,只有自己知道。对于“爱情”,或者说伴侣关系,她越来越趋向于“不传奇”,这样“不传奇”的,反而才传奇,以前信奉的一些东西,未免显得稚嫩不可行了。
      信奉的东西远去了,可是心性变不了。她依然觉得最大的幸福,是兼具一个心爱的人和一份心想的生活。
      算了吧,别做梦了,这样就行了,落莲不能以为自己很悲哀,她只是平凡人罢了。
      两个人去买结婚要用的东西,是落莲

准嫁[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