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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对峙[2/2页]

我做老千那些年 赫赫爱嘚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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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不值得过多担心生死问题的。
      往往越是人多的架,越是打不伤人。
      这种群殴摆场,没有人会想着至对方于死地。
      都是点到为止。
      真正要杀人的情况,往往都是那种四五个人一台车,目的性特别明确,杀完人就走的。
      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歌舞厅这边,我总有一种预感,在我们走后,歌舞厅可能会出事。
      但我也只能相信胡少卿。
      今晚的摆场,我必须要参与,作为大哥参与进去,就算我不动手,也能够激起大家的斗志。
      古代皇帝御驾亲征,就是这个道理。
      晚上八点,金五带着他的弟兄们来到了我的歌舞厅,我跟他聊了会儿,算是做一个交接。
      正常应该是秀才来帮我,刚好今天秀才要跟胡少卿一同赴宴一个领导的饭局,所以换成了金五。
      金五的脑瓜不如秀才灵活,但他能成为胡少卿信任的人,我没有理由不相信他。
      更没有资格不相信他。
      毕竟,他是来帮忙的。
      晚上十点,我们几十人,六台车,浩浩荡荡的驶入了跨江大桥。
      跨江大桥自从建成以来,就是阳明区江湖大哥们摆场的擂台。
      这个大桥上,沾染过无数江湖人的血。
      之所以选择在这个大桥上摆场,原因也很简单。
      第一,大桥的另一头通往乡下,在这个汽车稀缺的年代,夜晚几乎没有人会行驶在这条路段上。
      第二,汽车方便停靠,空间足够大。
      第三,视野宽阔,万一有变故,方便随时上车跑路。
      车辆停靠在一旁。
      我们的正前方,胖熊带着人已经赶到。
      他们开来多少辆车我看不清,因为已经被他们黑压压的人群给遮挡住。
      目测来看,初步估计对方的人数在六七十左右。
      比我们多一些。
      这群人三五成群的唠着嗑,抽着烟,当看到我们这伙人下车后,一个个都摆正了态度,猛吸一口后,将手中的香烟丢弃。
      提着手中的家伙,跟随胖熊,朝着我们这边走来。
      “李喜东,我他吗的以为是你个软蛋,不敢来了呢!呵呵呵!”
      胖熊嘴里叼着根香烟,手中提着一把砍刀。
      他的身材如熊,高大健壮,他一个人站在最前方,却给别人一种错觉。
      仿佛他一个人就压过了他身后的一群弟兄。
      颇有一副立马横刀,一人当关万夫莫开的感觉。
      “你都要砸我饭碗了,我能不来吗?我这体格小,经不起你们天天去歌舞厅闹!”
      我故意将这句话说的很大声,就是在提醒身后的弟兄们,想要砸我饭碗的人,就是他们!
      “砸你们的饭碗怎么了?你的饭碗开业了,孙兴没饭吃了,老子收不上来保护费,老子不该砸吗?
      不砸你的饭碗,老子的弟兄吃什么,喝什么呀!”
      胖熊丝毫不讲道理的嚷道。
      我是正当竞争,通过优胜劣汰的方式,赢取了客流量。
      孙兴的歌舞厅太老套,被市场淘汰是早晚的事情!
      但这些道理跟胖熊解释不通,跟他也没有解释的必要,只有打这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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