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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任务完成:奖励笔墨纸砚一套】
      田小样:咦惹~我替石头谢谢你。
      【唔呀~不客气的呀~想宿主之所想是本系统应该做的呀~】
      田小样:←_←
      兄妹俩直奔东街菜市,上次买的肉差不多都被瓜分完了,田小样打算再买些肉回去。
      到了才知道,唯二的两个屠夫都没来,整个东街菜市就没有卖肉的!
      虞大姐生孩子遇险,屠夫张留在家照顾她理所应当。
      屠夫荣干坏事被抓那也是罪有应得。
      他们的缺席直接导致西街那边的肉价翻了一番,从30文涨到60文,一天时间就超越了米价!
      田小样歪着脑袋挠了挠眉毛,这个应该……不怪她吧?
      两人去买了些别的东西,抄网,布料,点心等等。最后又去了卖石灰那杂货店买了十几袋石灰。
      这下他们村应该是够用了。
      家里的石灰试验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两人收拾东西准备出城回家却突然被人拦住,居然是县衙官兵!
      田小样有些奇怪,难道是让他们来指证屠夫荣的?
      威严肃穆的气氛充斥整个县衙。
      衙役把人带进去直接就让他们跪下了,“启禀大人,田家兄妹带到!”
      身着官服的县令居高临下看着俩人,面无表情,“你们就是田家兄妹?”
      田小寒:“正,正是小民。”
      “可见过你们旁边这位?”
      两人往旁边看去,那人头发乱糟糟,脸上胡子拉碴,但依稀可以看出他的面目,这不是屠夫荣吗?
      “见过。”
      “见过就好,他状告你二人抢劫他的银两,毁坏他的财物,并把他打成重伤,你们可认罪?”
      哎哟我次奥!
      田小样都惊呆了,他这是倒打一耙啊!
      摸了他的银两给车夫当跑腿费不假,但毁坏他的财物这从何说起呀?他的砍骨刀坏了那是跟开天斧对拼的结果。
      田小样:“大人明鉴!是他带了两个人在出城的路上堵着想打劫我们,甚至还拿刀想要杀人,我们出于自卫才伤了他,这些都有人证的。他告我们那些都是信口雌黄,想为自己开罪反咬我们一口。”
      “人证?你说的是你们租赁的那个驴车的车夫?”
      “对,就是他,是我们让他带着这人来投案的。”
      “那天他把这三人送到县衙之后,又找了几个什么人说是以前的苦主,但是我们已经找不到他了。”
      “找不到人?大人,他不会是已经被杀人灭口了吧?”
      啪!
      县令一拍惊堂木,“说什么呢你?在本县管辖范内围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怎么就这么确信不会发生?这县令对自己也太自信了吧?
      不过田小样也没傻傻地去与他争辩,只说道:“我们还有物证。”
      县令看了一眼屠夫荣。
      后者也疑惑地看着他们。
      “什么物证?”
      田小样请求衙役把放在驴车上田小寒的那件衣服拿过来,指着已经缝好的破口,“大人,这个地方是被屠夫荣的斩骨刀劈出来的口子,这就是他意图杀人的证据!”
      “一件破衣服而已,怎么就成了证据了?”
      田小寒开口,“大人明鉴,当日我穿的就是这件衣服,这屠夫荣一刀劈过来直接就劈到我肚子上了。”
     

第51章 好人卡[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