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两个敢撞伤自己干妈的一对男女,王副局长心里是既感到喜悦,又感到惋惜。喜悦的是这是一个好的敛财机会,惋惜的是这么好的一对青年今后就要背上案底了。
在王副局长心中,这个官司打跟不打都是一个结果。打了是赢,不打还是赢。
而林成就太放心警察的手段了,具体撞没撞到人,车上肯定会留下痕迹,这个还需要用嘴说吗?事实就摆在眼前。
法庭上,有激烈的争辩,林成和王娇没请律师,而是由法庭指派了一个律师,而原告方老太太则是王副局委托的律师,水平是有差距,但是事实面前,再大的差距也是白搭。
法院,庭审法官也接到过市局王副局的招呼,其中的意义双方自然明了。
律师在辩护完了后,法官陈诉完后,是这么判决的:经过合议庭审判,不能判断具体是不是王娇开的大众碰到了老太太,但是也同样无法判断大众没有碰到老太太,所以本庭判决如下,由被告王娇付给老太太治疗费,营养费,人员误工费合计十万元整。
这个判决简直滑天下之大稽,你都不能确定撞没撞人,就敢判决让人赔款?那我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我同样不能确定法官大人撞没撞这老太太,也让你赔十万块?或者再换句说,我不能确定你杀没杀人,判决的时候你就杀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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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诉你妈 (18)[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