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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的伤口早就被泥糊住,泥坯的质感冰凉也感觉不到太多的疼痛,一口锅做完唐筝不敢动它,器型大便很重,不稍加干燥根本拿不起来。
      等待的时间也没闲着,唐筝洗了手蹲在坑边看着山踩泥,当然也只是单纯的看着而已,完全没有想要帮忙的意思就是了。
      休息之余看了看手上的伤口,上面的腐肉和水接触久了泛着灰白色,之前接触到陶片的指腹被烫平成光滑,左手从指尖开始半个手掌微微泛红,右手就显得好很多,没什么大碍,大概半个月能好了吧。
      踩完了泥,坯的表面也稍显干燥,粗看地上简易的日晷差不多已是下午四五点,再过不久外出的族人就该回来了。
      将泥坯倒扣过来修圆底部,唐筝拿起一块泥料在手中捏成一个类似于茶几弯曲的短腿的东西,一连三个呈三角形糊在泥坯底部,现在可以看出她要做什么了,这就是一个最简单的陶鼎。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寻风,总有刁民想要谋害朕的地雷,然后呢,看到这里大家也都能看得出我写东西比较啰嗦了,之前在bs看到有考据水字数的招人嫌,就有一点点方,e想了十分钟都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说什么,算了不说了
      第12章生活
      鼎原是用来烹制鱼肉的器具,在祭祖时多用鼎盛放祭品,因此逐渐演变成权利的象征,而后成为镇国之宝,传国重器。
      固九鼎化九州,国灭则鼎迁。
      商周时期鼎的文化最为盛行,特别是当时铸造的青铜鼎,样式精美,端庄大气。
      当然这些都是几千年后的事情了,抛去这些有的没的,三足撑起鼎身,下面用来堆放柴火,加双耳便于搬运,的确是非常实用的器型。
      装上最后一个把手,唐筝洗了手去吃饭,今天有一只牛的收获让族中稍稍添上一分喜气。
      牛应该是黄牛,体型很大,比现代见过的那种驯化过的大很多,更健壮,更野性。这只牛高大有余稍稍显瘦,应该是一头老牛了,优胜劣汰,跑得慢便是死,以至于现在被他们拆吃入腹。
      新剥下的牛皮很大,质量也很好,蜂说这样的生皮可以抵过之前麂子的两张,越大的就越值钱。
      牛肉的腥味儿淡,滋味儿好,虽然麂子肉也很好吃,但唐筝还是更喜欢牛肉一些。切了几块支起陶碗开始煮汤,顺便还要了几段小块儿肋骨,掰扯了一颗八角进去去腥,简单了点儿但味道总不会差太远。
      正吃着自己烤的肉,枝突然急吼吼地朝这边跑了过来。
      “榛!檀,檀醒了!”
      几乎是反射性的,唐筝右手一撑就翻身从地上爬了起来,撒丫子跑的飞快,其他反应过来的族人也纷纷往洞口奔去。
      跑的最快的当然还是樟,也就那么几步路,唐筝到的时候樟已经跪坐在地上抓着弟弟的手激动的说不出话了。
      “咳咳咳!”
      檀吃力地睁着眼,刚想说话,昏睡了太久张口便是咳嗽,胸腹拉扯间又疼的面目全非。一旁的枝及时的递上陶碗,将里面温热的淡盐水熟练地送入他的口中。
      除了老祖母和山之外,唐筝装作凶狠的样子把其他族人都轰走,围在一起聒噪的很,还不利于空气流通。
      “祖母,哥。”檀的嘴唇尚有些苍白,吐

第15章[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