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
刘千钧并不想欺骗这些善良的异域商人,微微一笑却什么也沒有说。
梨木大叔看到刘千钧并不愿意说出目的,不由的哈哈大笑起來,说道,中原古人说的好:“见怪不怪,其怪自败”,沙漠里的常常出现一些“怪异”现象,我们见的多了也就觉得沒什么稀罕了。
反倒是梨木大叔身后跟着的巫奇鼻子哼了哼,看起來对刘千钧十分不满。
这也不怪巫奇,巫奇乃是驼队中公认的第一高手,就算是遇到打家劫舍的强盗也沒有几个是巫奇的对手,现在好沒來的蹦出一个落难的中原人,而且如此重视,多少让他觉得有些受不了。
经过几天的相处,刘千钧发现这些商人沒有中原商人的市侩,虽说沒有读书人的儒雅,却很诚实守信,和这些人相处之后,让人不知不觉被他们同化。
进行途中,驼队遇到数百只狼的狼群,巫奇有意在刘千钧面前露一手,身手将腰间的弯刀拔出,劈手将刀抛掷而出,那刀瞬间将狼首的脑袋劈成两半,跟着巫奇纵身跃下,另一只手拽出另一把弯刀,杀入狼群。
巫奇手中的弯刀十分特别,刀刃向内弯曲,与中原的刀样完全不同,而且在刀身底部会有小小的凹痕,可以将拔出后的鲜血导引,以免沾污刀柄;而且刀套背面有两把小刀,开口的是用來削东西去皮的,未开口的是用來磨刀的,外形很像一条狗腿,此刀头重脚轻,前宽后窄,背厚刃薄,抡砍时力量集中在刀的前部具有斧子的杀伤力,实属好刀。
只是巫奇刀法虽快,却沒有内劲催动,时间一长便有些吃不消了。
第二十八节 大叔[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