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听歌,喜欢到能把一首歌循环到吐,然后用分岔的嗓音唱喊出来,自己恶心自己。
而揣摩歌词行间的字句,就像是路过自己的人生,总是一个人在等一个人,等一个人变成路人。
每一首歌的前奏都是最普通的独白,像清晨晾晒的衬衫,像傍晚滑行的单车,都有一种使人想要厮守的冲动。我嗅到淡淡的漂白剂的味道,在洗衣机里滚揉,把两颗心搓成一块儿,没人能撕吧开。而副歌是喝醉的酒,冲动过后的惩罚,是滚筒和漂白粉混在一起用最低沉或最高亢的声音宣泄,烘干晕眩的过程当中会有水分溢出来。唱到沙哑才证明情深。
夏雨阳便是这样,活生的例子。
13年,那年我刚刚进入大学。天很蓝,学校的妹子很好看。
你知道脱缰的野马吗?就是家里有草原的那种,而且贼拉拉的大。大到不分东西南北,不识饱饥,每日每夜的撒泼滚跑都不会累。
我跑了一年,终于跑回原地,不再轻易踏步。我跑不动了,夏雨阳也跑不动了。
后来,我爱上了钓鱼,中了魔,入了邪道。
也是后来,夏雨阳动了情愫,恋了爱,下了地狱。
彼此的选择,我们都以为是天堂。
背地里,我还窃喜。
“啊哈哈,夏雨阳个傻逼”
那头,我也挨骂。
“哇哈哈,牛凯伦个傻”
现在想想,那时的我们还真他妈的投契,如果相互换一下结果会不会有不同?我去陪妹子恩爱虐狗,他去小河边喂鱼撒料,这可真尿性!吓得我手一抖,手机差点掉进水里打窝。
14年,我们认识了一年,每天在一起奔跑。
15年,我们认识的第二年,我很少见到他了。
一是我本身就事多,整天这个河沿跑到那个河沿。或者听说什么地方有好的钓点,起早贪黑马不停蹄的赶过去,茶饭都顾不上,那还有什么时间给他打电话,嘘寒问暖。况且他整日沉睡在温柔乡里,何时记得我的温饱,这是人事的常情,我不主动,也不渴望主动。
我知道主动的滋味,你不问,我便不说,你若来问,我也不会讲。
好些日子前,四五年的光景。我听到一句话,现在还记在心里,但不记得是谁说的了。
她说。
“忙碌可以使人忘记烦恼”
我觉着受用,便去做了。也许夏雨阳也在哪里听过类似的话语,他去做了,叠合24小时的爱情,典当自己。
在和他们奔跑的那会儿,我怀念那时刻,同时也怀念那个草原,棕色辫子的小母马。她跑起来的时候辫子总是高高跷起,一甩一甩的,牙齿也很好看。我经常逗她玩笑,我喜欢看她笑的样子。
但是夏雨阳不稀罕,他老是让我带他哒哒不停的奔跑,那时他年轻又倔强,看不上那群只晓得低头吃草的小母马。
我消退了激情,只想要泉水粮草。
当然还有那匹母马。
其实大多的烦恼不是别人强加,而是自找。
家马在嘶,野马在跑。
嘶吼中有暗示的声音,奔跑里带着不解的眼神。但我不说,夏雨阳就不会懂,他不问,我也不会明白。
很多时候这
温柔[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