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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繁荣的城池。
      为了这个创举,他们几乎吃住都在工地上。
      就在造城计划如火如荼开展之时,朝廷又出现了一件小事化大的案件。
      远在山东登州,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女子阿云,因为谋杀亲夫的罪名被逮捕。
      案件其实很简单。
      阿云家境穷苦,母亲刚刚去世,她的舅舅就收下了韦阿大的聘礼,要把阿云嫁出去。
      可那韦阿大是个老光棍,比阿云大了整整二十岁。而且又懒又好赌。
      阿云不肯嫁,可奈何舅舅逼迫。
      婚后的阿云并不幸福,韦阿大相貌丑陋,阿云十分厌弃。
      这样的怨恨在心中累积,终于有一天晚上,阿云拿起了刀要杀了丈夫。
      可阿云毕竟是弱女子,最后韦阿大只是伤了手指,刺杀没有成功。
      阿云因为谋杀亲夫被判了死刑。
      按照大宋律法,死刑是需要上报的,这个案件就报到了许遵的手里。
      许遵详细查看卷宗,发现了几个要点。
      阿云是在母亲去世后不久就嫁给韦阿大的,也就是说阿云还在为母守丧期间成婚的
      可是子女守丧期间是不能嫁娶的,说明阿云和韦阿大的婚姻是无效的。
      那么阿云就不应该以“谋杀亲夫”的罪名被判死刑。
      而且韦阿大也并未死亡,只是受了轻伤而已,而且阿云还有自首的情节。
      综合这一切,许遵改判阿云流放两千五百里。
      案件又继续上呈到了大理寺,但大理寺认定阿云“谋杀亲夫”的罪名,就算韦阿大没死,但阿云的目的却很明显。
      许遵坚持不肯执行大理寺的判定,于是要求朝廷重审。
      这个案件被王安石和司马光知晓后,两人各执己见,于是越闹越大。
      司马光支持大理寺的判决,他的理由是《宋刑统》的“其于人损伤,不在自首之列”。
      而王安石支持许遵,他引用的是《嘉?编敕》:“谋杀人,伤与不伤,罪不至死者,并奏取敕裁。”
      两人都是执拗的性子,所以谁也不让谁。
      就连朝廷官员也分成了两派,争论不休。
      最后大家把难题扔给了赵顼,要皇帝做出裁决。
      于是赵顼把案件发回大理寺重审,许遵也胜任大理寺一起参与案件审理。
      阿云的案件也传遍了京师,引起了人们的讨论。
      苏府南园。
      莫愁急匆匆走了进来,看见下人就问:“文姬嫂嫂呢?”
      下人回答:“在账房里。”
      莫愁又快步来到账房。
      文姬见莫愁气喘吁吁,道:“莫愁,你现在都是当母亲的人了,怎么还这么毛毛躁躁?”
      莫愁道:“嫂嫂,你可听说了阿云案?”
      文姬点头:“京城里都传遍了,我就是不想知道也难。”
      莫愁有些吃惊:“嫂嫂,你知道了还这么平静?”
      文姬不解:“那我该要怎样?”
      “嫂嫂,阿云是被逼成婚。那个韦阿大只是受了伤,阿云却要把砍头,实在是不公平!我们也是女子,不能袖手旁观呀!”

第342章 阿云杀夫案[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