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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穿上那件红色唐装小棉袄[2/2页]

永远的村民 文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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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有了一个新袄,是棕红色的,没你这个做工精细,他在家里穿,不用太讲究。你这个可是要穿着出门啊。”
      “太漂亮了,我喜欢。”来非弱拿到门口,就要穿上试试。
      “针还在上面呢,别扎着你,等吃完饭,我把那一道针线缝完,你就可以穿了。”
      “嗯,好的。”来非弱放下那新棉袄,就到里屋里了。他想给袁月兰写信,但始终没有勇气,袁月兰已经知道高小恭就是他了,他无法再面对袁月兰。他并不懂艺术,当时是因为父亲的心脏搭桥手术急需用钱,要不然,他绝不会选择做人体模特这个兼职。他想袁月兰是学美术的,是本科大学生,懂得艺术,应该能理解他,想到这里,他拿起笔,在信纸上写下:“月兰你好,离别已经一年半了——”
      写了这几个字,他又反悔了,他还是对离开“海涯风美术学院”前的那三天,不能释怀。他把信纸叠起来,装进了羽绒裤的兜里,因为上面写有袁月兰的名字,他不想扔掉。来非弱这封寄给袁月兰的信,注定写不出来了。不是不爱,是爱已无法开口。他索性不给她写信了,给李石影写一封吧,他毕竟帮自己找到了这份兼职,还请他吃了饭。
      来非弱在信中向李石影问好,表示感谢,感谢他对自己的帮助。来非弱讲了自己何时回的家,讲了父亲做手术的情况。讲了他父亲恢复的挺好。讲了他又到初三复课了一年,已考入“省西建筑学院”的“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并已学习半年了。来非弱邀请李石影在合适的时间,再来他家乡写生,或摄影。他祝福李石影,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来非弱虽然没有给袁月兰写信,但是他给收音机里的“诉说情感”栏目,写了一封信。他在信里,简单讲了,在省会市与一位女生相遇,相知,相离,相思的故事,并为这位叫袁月兰的女生,点了一首歌曲《我每天都想你》。
      来非弱写完此两封信,到了腊月十七日去巍峰镇赶年集时,把信投到圆柱形绿色大邮筒里了。投完信后,他推着自行车,去集市买东西了。这天他穿的是,母亲给他缝制的那一件唐装红色棉袄,下面是他在省西市,花50元买的一条黑色羽绒裤。这身行头并不名贵,可穿在他身上,却十分耐看,引来集市上的男女老少颇多回头率。
      在来非弱洁白的脖颈处,红色小棉袄立领的内侧,那红白相间的小方格布料填充了棉花,只望一眼,便对那干净的袄里子,与干净的脖颈,以及那古朴的扣子,记忆犹新。那瓜子脸,精致俊俏的五官,直立而抖擞的平头短发,给人以精神抖擞的美感,让人望一眼,便感受到许多昂扬向上的美感与力量。

第113章 穿上那件红色唐装小棉袄[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