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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奴变(下)[1/2页]

重生明帝,但大明已经没了 理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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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孤家寡人”,朱由榔甚至立马就多疑起来
      如果连南直地区,有这样严重的社会问题,自己都不知道,都没人提醒自己,那是不是意味着,这些文武官僚集团,已经形成密不透风的利益团体了?是否意味着自己这个统治者已经无法获知具体的一线消息了?
      为此,他还专门绕过内阁,派出自己的中书署心腹,前往松江、苏州、常州、扬州等南直地区,手工业、纺织业最为发达的区域调查。
      看一看当地的社会状况到底如何了
      但没想到的是
      就在朱由榔同时于南京召开朝会,大肆整顿政治纪律之时,回报过来的消息,却让他颇为意外。
      此时的江南地区,织工,以及其他各类雇工群体的生活和待遇并不差
      甚至由于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些主要聚集在城郊、城内的早期无产者,其生活条件反倒是比大多数农民好得多。
      这倒不是因为资本家和企业主们有多大的善心
      而是由于劳动力市场的短缺
      毕竟明清战争以后,人口下降明显,而朱由榔施行的民屯政策,尤其是收复北方,统一全国以后,大量的移民屯垦,再次分散了土地矛盾和劳动力数量。
      相较而言,如果企业和雇主们,不提高对雇工的薪资待遇,留不住人,人家大可以拍拍屁股离开,大不了应募去北方屯垦就是。
      所以,工人的薪资待遇普遍要比自耕农高,才能留得住劳动力
      这让朱由榔松了一口气,但也不禁大为疑虑
      既然如此,那么松江府的织工暴动,又是从何而来呢?
      莫非松江府衙收了范氏的贿赂,有意封锁松江府的劳动力市场,不让当地流民应募屯垦?
      可从廉政署和中书署一明一暗两方面调查的结果来看,也并非如此
      松江知府的确是收了一些贿赂,但主要是范氏怕他多管闲事,让其把那两个告官的织工送回范氏。
      这一困惑,直到廉政署的初步调查报告提交到内阁,并引发阁臣们争论后,朱由榔才明白过来。
      原因很简单
      这件事情,看似是少见的织工暴动,但事实上,其实是一次“奴变”
      根据调查,当时参与暴动的三四百名织工,均无户籍身份,而是挂靠在范氏名下的奴仆。
      这也是当时松江知府选择把那两名告官的织工送回的原因
      人家并没有违法
      按照大明律,朝廷是承认,乃至于保护奴仆制度的
      在大明,奴籍是贱籍的一种,在人身自由上,几乎等同于主家的私人财产
      《大明律》中《户律》规定,良贱不得通婚,也就是说,奴仆的子女,也是奴仆,一般被称为家生子。
      虽然《大明律》里也有规定,如果主家在未告知官府的情况下,殴杀奴婢,杖一百。
      但从侧面也能反应,这些奴仆在人权上,和主家根本就是不对等的
      只要主家不恶意残杀,平时任意打骂,几乎没有法律风险
      事实上,即使是恶意殴杀,官府大多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谁脑袋瓦特了,为了一个贱籍奴隶的死活,得罪当地大户?
      明朝中后期以后,江南地区,大量破产的农户、军户和手工业者,为求活路,只能卖身为奴,从此世代无法翻身。
      有些人家,动辄养奴数千
      这不仅是对被奴役的贫苦贱籍百姓的惨重压迫,也因此隐匿人口,偷税逃税,因为奴仆的户籍是挂在主家名下的,确切的说,他们没有户籍,只有身契。
      由于能够合法的限制奴仆的人身自由,并且不用在乎待遇问题
      许多江南地区的就把奴仆作为自己产业的劳动力来源,这样一来,即使任意苛待,也不会有法律风险,更不用担心对方跑路和反抗。
      《刑律》规定,奴隶若殴打良人,比普通人罪加一等,如果导致被打者重伤、重病不治,则将奴隶绞死。奴隶若是殴打自己的主人,那就要杀头,辱骂主人者绞死。
      在种种歧视法律下,奴籍百姓生死操于他人之手,一辈子的希望,完全寄托于主家的个人品行,遇到宽大点的主家还好,若是刻薄的,简直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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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奴变(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