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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鞠躬尽瘁而已,从小看到大,耳朵都起茧了。
      不过,路上挺无趣的。
      王大爷他们不断休息,所以他断断续续看完了第一章,等看第二章的时候——
      “卧槽!”
      他收回刚才的想法,这一点儿也不老调重弹,太酷了。他在快到小学时,把书读完了,然而等赶到学校的时候,他们没有见到王老师,只见到一座新坟,立了一块石碑,坟上飘满纸钱。
      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就好像《乡村教师》中写的,或许用不了多长时间,这座坟和长眠在里面的人就会被外面的世界忘得干干净净。
      但又有些不同,
      因为山村下葬很少立碑,只有德高望重的人去世了,才会有那么一块碑,写明了墓主的身份。
      王大爷叹息一声:“哎,还是来迟了。”
      “是啊。”
      王铮望着墓碑。
      其实——
      他对自己的内疚,也有对于王筝家人的愧疚。
      就一点,如果他当时反应就快那么一点点,或许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了,王筝或许会成为他的妻子,王老师不用在这里一呆这么多年——
      就差一点点。
      王铮摇了摇头。
      小觉站在王铮身边,这时他忽然说:“我也去当老师。”
      王铮回头看他。
      小觉望着墓碑
      他考公是为了有个铁饭碗,考老师也有,这也是他想过的。而现在这种想法在不断的浓烈起来,因为王铮这个大明星千里迢迢来这儿,也因为《乡村教师》——
      他倒不是大为感动,以至于昏了头。
      其实——
      他回来考公务员,是因为在外面待不下了。那里城市很大,却无他容身之处。
      回到家以后——
      其实也没有。
      有时候想一想,真挺尴尬的,上了个大学,外面待不住,家乡也待不住。
      也只有考公了。
      他不工作,专心考公,迎来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把他的信心打击的七零八落。
      他现在考试,单纯为了考试。
      找不到做件事的意义,也不觉得自己办得到,考试就只是他的一个借口,他每天钻在里面,用借口去搪塞父母和朋友、邻居,但他自己欺骗不了自己,他毫无长进,也毫无动力。
      ….但现在——
      他迫切的想要成为一名老师,因为这真的很有意义,让他不由自主的就提起了干劲。
      “挺好。”
      王铮点了点头,他看了看小觉手里的书,“送给你了。”
      小觉谢过。
      他摸着书皮,“写这书的作者真酷。”
      “是。”
      王铮点头,但觉得小觉对那小子的酷一无所知,“这才哪儿到哪儿。你听李鱼的歌吗?”
      小觉点下头,“听啊,有不少歌点了小红心。”
      王铮:“他是大魔王的老公。”
      “啊!”
      小觉惊讶。
      “这才是真的酷。”王铮说。
      他挺羡慕江阳的。
      他每天在电影里扮演主角,其实,江阳让他有一种这才是主角的感觉。
      这并不说江阳多么的有才华,而是因为这小子有最酷的女人喜欢。
      李清宁一直是王铮佩服的一个。
      他觉得如果有人能在车撞来的时候,拉王筝一把,或许是李清宁。
      她真的很酷。
      当初一杯酒浇在马导头上的时候,真的把王铮惊呆了。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骄傲的一个人。
      所以,有这样的人喜欢,王铮一直觉得是江阳的底气和力量来源,让江阳可以随心所欲去观察别人,温暖别人,可以无忧无虑的去想一些东西,然后把它做出来,做差做好都没关系。
      .
      程砚秋提醒您:看完记得收藏

第四百三十六章 日常[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