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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玩——别他妈再说我耽误你了!
      !”
      女演员拿起手机摔门出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黄毛男朋友高乐。
      有一个谎言被戳破了。
      有一道伤口划破了他的心。
      他张了张嘴,最后什么话都没说出来,他现在脑袋里一团浆湖。
      坐了许久,待天渐渐黑下来以后,他才回过神,拿了钥匙出门,在街边拦了一辆出租车,报了一家火锅店的名字。
      出租车师傅是一个女师傅,她在放电台,竟然有大魔王的声音。
      节目已经谈到一半了,她们谈到了一本书《解忧杂货店》。
      他没怎么听进去。
      他现在心里一直在想这女朋友说的话。
      直到他听到,橙子夫人说:“这本书有段话我记忆深刻,他说,人与人之间的情断意绝,并不需要什么具体理由。就算表面上有,也很可能是因为心已经离开,才在事后编造了那些借口。因为倘若心没有离开,当将会导致关系破裂的事态发生时,理应有人努力去挽救……”
      他回过神,望着电台,“倘若心没有离开,有人努力挽救——”
      今天这一番话,算是说开了。
      他一直担心分手,但这一段关系即将破裂时,做出努力挽救的却是她。
      她的心还没有离开。
      这段话写的真好,让他在懵懵懂懂之中,忽然明白许多。
      他下了出租车,旁边有一家书店,他进去买了一本书,然后进入商场,到了一家火锅店,她正在一个人吃,他坐在她对面,“我答应你,就这一次了。”
      他们吃了火锅,回了家,他专门看了电台节目里提到的那一章。
      然后——
      作为乐队的一员,他很好奇,这披头士是什么乐队,书上写的煞有其事,又是去岛国演出,震惊岛国,又让一个大男人听到他们去岛国演出这事儿就哭得泪流满面。
      夸张了吧。
      这支乐队肯定是杜撰的,因为作为一名从业者,他听过的乐队专辑不在少数,对于历史上知名乐队也了如指掌,从来没听说有过这么一支乐队,而且有这么夸张影响力的,更没有。
      然后,作者还写了这乐队解散前演唱会彩排和现场演出影响组成的纪录片《顺其自然》。主人公就从这纪录片中,从乐队解散中领悟到了他喜欢的那句话。
      这更不可能了。
      有这么大影响力的乐队,他不可能不知道,所以这支乐队肯定是杜撰的。
      不过,他不得不佩服这作者。
      为了写部小说,杜撰了支乐队,还写了不少歌名。
      这煞有其事的劲儿,他差点以为真有这么一支非常牛皮的乐队。
      真够牛掰的!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再杜撰一支歌曲,要是这还能杜撰,他高乐愿称这作者为神。
      他也是手贱,顺手就在音乐平台上搜索了一下披头士乐队。
      然后——
      弹出一个《LetItBe》顺其自然,披头士乐队。
      “草!”
      他直接从躺一个仰卧起坐起来,不会真有这支乐队,真有这首歌吧?
      他记忆混乱了?
      他孤陋寡闻了?
      他疑惑地购买,播放。
      然后——
      “……Ahebrokeedpeople(当世界上所有伤心的人们)Livinginthewree(都同意)Therewillbeabe(会有一个答桉,顺其自然)……”
      大魔王!
      这是大魔王的声音!
      绝对错不了!
      还是吉他弹唱!

第二百八十章 let it be[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