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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与老天爷争食[2/2页]

回不去的乡村 无顶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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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在文斗寨,但凡猎获山中的野兽,都讲究个见者有份。因为,在他们看来,猎获野兽是在与老天爷争食,多人分而食之,就可以众人共同分担一份“罪孽”。人多了,分摊到每个人身上的罪孽就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计了。
      我虽然无缘品尝到野猪肉,但我想,野猪肉一定很鲜美,很好吃。
      那夜里,高老师和村民们把野猪剥了皮,皮折价卖给了高老师,肉大家分了带回家。野猪的下水,却被几个打猎的人弄干净,整了一大锅,香喷喷的。老远都可闻到香气,想起来就嘴谗。
      在村里小卖部打了几十斤米酒,那十几个人就关在屋子里享受大块的肉,大碗的米酒。喝了三碗米酒,大家都觉得这样喝闷酒实在没意思,就吼着要划拳。一个大菜碗,一把调羹,几个人把酒碗交过来,划拳就开始了。
      一开始,大家都还压低着声音。慢慢地,随着酒精的作用,划拳声就大了起来。
      寨上没少想去蹭口福的人,但屋里那些人总故意把划拳的声音扯得老大老长,以致有人拍打房门的声音他们也装着听不见。
      一直折腾到深夜,村寨才慢慢安静下来。
      遇上这样的事,第二天一大早必听见寨上传来骂街的声音。多半是昨晚蹭口福的人没得逞,顺手就把主人家的一只鸡捉走了。主妇骂骂咧咧半天,又抓不到把柄,也只有作罢。
      那时我在想,如若父亲哪天也去弄只大野猪或者一只野兔,那该多好啊!
      可惜父亲不会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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