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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这孙女婿,我看行[1/2页]

一天一袋大米,灾年收留千万美人 知猪侠b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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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州,林家。
      因为明天就回桃花村,小黑特地来给大小姐汇报情况。
      顺便帮赵英男探探口风,是否可以把二小姐也带回去。
      小黑是林家借给赵英男的护卫。
      终归还是林家的护卫。
      将赵英男的消息汇报给林沐瑶无可厚非。
      林沐瑶靠在案上,听小黑汇报昨天在醉仙楼的发生的事情。
      听到赵公子花费六千两白银请客吃饭时。
      她无动于衷。
      听到赵英男作了首《赠怀玉》时。
      她微微动容。
      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感觉。
      好一个“英雄何必是儿郎”。
      林沐瑶虽然不是军武出身,但也憎恨世人将女子当成男人的附庸。
      谁规定的,女子就要不如男人,任由男人摆布?
      谁规定的,女子就要柔柔弱弱,成为男人的玩物。
      我林沐瑶,偏偏就要做个让男人臣服的女王,成为臭男人高不可攀的存在。
      林沐瑶起身来到书案前。
      提笔写下四句诗:
      “英姿飒爽谢红装,不绣鸳鸯握铁枪。”
      “可笑代奴惜素手,英雄何必是儿郎。”
      字迹秀丽中透着一股自信和狂傲。
      她主动忽略了“赠怀玉”三个字,只将诗词的四句默写下来。
      并吩咐身边的丫鬟。
      “待字迹干了以后,裱起来,放在我书房中。”
      “不,挂在我卧室里。”
      丫鬟撇撇嘴。
      哪有人在卧室里挂字画的,但大小姐都说了,她也无可奈何,答应道:“是。”
      小黑继续汇报:“我们离开酒楼时,与知府家的公子发生冲突。”
      “赵举人怒极之下,打了他一巴掌。”
      “哦?”林沐瑶微微惊讶,兴趣盎然,“后来呢?”
      知府和总兵两家的冲突,已经化为各个版本,在坊间流传。
      林沐潼已经知道一些。
      这两个舔狗,平日里本就不和,她在两人之间,一碗水端平,甚是辛苦。
      平时打打嘴炮也就算了。
      没想到,赵布祝居然会为了自己,得罪知府。
      “赵举人是因为英男公子被羞辱,才大打出手。”
      “而后,英男公子又挺身而出,护住赵举人。”
      “用内力震飞十几个家丁。”
      听到赵英男用内力震飞十几个家丁时。
      林沐瑶脸上不由得闪过一丝惊愕,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你是说,赵公子有内力?”
      “而且内力还很深厚?”
      小黑点点头:“回大小姐,应该是的。”
      “当时在场所有人中,没有人能如此快到达两人面前,并悄无声息用内力震飞家丁。”
      “如果不是英男……”
      “如果不是赵兄有内力,那便是赵举人有内力。”
      赵布祝这个人,林沐瑶认识很多年。
      有些才能。
      会点武功。
      但远没有达到高手的级别。
      换而言之,如果赵布祝真的有如此高的武功,他一定不会忍到现在,才展露出来。
      也没必要隐藏。
      那唯一的可能性,便是赵英男。
      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秘密?
      短短时间内,发家致富,又练就一身武功。
      但外表看上去,却像是个文弱书生。
      往常传回来的消息是,赵英男擅长射箭,练站桩,仅此而已。
      平日里并未显露出武功高强的样子。
      “呵,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小黑,你和赵英男的关系,可以更加亲密一些。”
      “试着探查他武功突飞猛进的秘密。”
      小黑一愣,已经称兄道弟了,还能如何亲密?
      半晌才反应过来:“大小姐,是让我与赵公子同房吗?”
      “必要的时候,可以这样。”
      “是。”小黑眉头紧蹙,心中泛起失落感,跃然脸上。
      大小姐,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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