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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六郡良家子[2/2页]

武则天重生为吕雉之后 酒酿番茄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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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法的,必定会这么干——”
      原本还静静听着的太仆夏侯婴没忍住,重重捶了一下大腿,脸上满是沮丧。
      虚报兵士、马匹数量,以便吃朝廷拨款的空额,是练兵、养马之官的惯常操作了,夏侯婴常年掌管马政与车兵,对其中的龌龊操作心知肚明。
      因此,临行前,他反复三番向张良强调,请他务必代为盘点清楚,对那些老油条牧监报出的数目,“你可一个字都别信”。
      除了数目严重短缺外,现有马匹的质量,也完全不符合对匈奴作战的最低标准。
      ***
      牧苑中的马匹,包括今春刚刚出生的小马驹,大多为纯正的中原马。
      陇西诸郡位于国家的西北边陲,紧邻外邦,一两匹来路不明的胡马,还是很容易寻到的。
      张良把找来的胡马,与牧苑中评级为上等的中原马放在一起,经过细细观察与比对,痛陈了中原马的三大弱点——
      一为矮小,不耐长途奔袭;
      二为四肢短,奔跑速度无法提升;
      三是皮毛短,不耐寒。
      匈奴草原极为辽阔,浩瀚不见人烟,最是考验马匹的长程奔跑能力。
      而且,草原天气忽变,阴晴不定,从烈日炙烤的极炎,到暴雪突至,有时候仅需半日。
      中原马的身体条件只适应气候温和的内地,若贸然进了草原,只怕未战便先冻伤冻死。
      一言以蔽之,目前朝廷手上的马,数量不多,品种也不行,跑得慢、耐力差,还扛不住草原温差,在想象中的汉匈交战时,早已未战先败了。
      “惟国之大事,莫急于兵;兵之大要,莫先于马。”
      张良在奏章中苦口婆心地说。
      马政对于汉匈之战的重要性,众人皆有目共睹,要想战胜匈奴,就要从改良马匹开始。
      好在,张良随即又补上了两条好消息。
      ***
      首先,尽管马不行,但是,当地的人民,很行。
      更确切地说,他在陇西各郡的当地居民中,发现了一批天生的战士——
      这批战士,便是皇后吕雉曾暗中提过的,六郡良家子们。
      所谓六郡良家子,是籍隶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边郡,非出身医、巫、商贾,且家世清白的良民。
      这六郡地处边境,毗邻匈奴和狄、羌地区,生活习惯与游牧民族极其相近,民风尚武乐战、质朴强悍,有着浓重的游牧军事文化特征。
      张良在天水郡老乡家走访时,恰看到了一场当地人猎狐的角逐:
      县里土生土长的少年们,下至十二、三岁,上至弱冠,粗略分为两队,进行比赛,以猎到的狐狸数量为胜负考量。
      令他目瞪口呆的,除了少年们远超中原骑兵的精湛骑射外,还有他们采用的战术。
      张良念念不忘地回味道,那是一种中土战争中极为罕见的骑兵阵型,灵活机动,缥缈诡谲:
      眼看一队人马疾驰而来,密密麻麻如黑云压城,却能随着领队的一声唿哨,于转瞬之间向四周遁去,如群鸟入林,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们一干功臣里,属楚王韩信最会运用骑兵,而当地村头的那场粗糙无比的猎狐比赛中,竟依稀透着些韩信将兵的影子。
      当然,做不到韩信那般滴水不漏,但几乎所有漏风的地方,骑手们都能以高超的个人骑射技术补齐。
      他依稀记得,向皇后辞行时,她曾悠悠提醒说,
      “世间万物,相生相克,相克相生。”
      而在亲身走访考察后,他十二分地肯定,这些与匈奴人比邻而居的六郡良家子,便是他们天生的克星。
      六郡良家子里,不单能出精锐骑兵,还能选出将才。

第七十一章 六郡良家子[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