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前,夜晚,第六城区。
“该死的酒鬼。”
巡警推开站点的门,一进来就高声咒骂,平日里执勤,尤其是这夜班,总会遇上那些令人不快的事情。
“你们怎么都看着我。”他一边大声嚷嚷,一边从柜子取出酒瓶酒杯。
“你也遇到那个酒鬼了?”捕房里有七八个巡警,夜班结束,都聚在这里喝酒。
“什么意思?”刚进来的巡警反问道。
“那个拾荒人,说报告警情,结果身上一股子酒味。”
“对对对,就是他,你们都遇到他了?”
显然这些巡警们对被一个酒鬼戏弄的事很介怀,纷纷叫嚷着城里早该施行禁酒令,全然忘记自己喝的正欢。屋内只有一个年轻巡警没有在喝酒,他整理了一下制服,将巡警的装备塞进包里便要出门,接下来轮到他巡逻了。
“里诺,遇到那个拾荒人,你要给他好看。”
里诺没有应答,只是顺手带上了门。
他几天前刚从职业学院毕业,成为了一名战士,一个血缘普通的战士只会被安排当巡警,而那些站点,早就被升职无望的老巡警搞得乌烟瘴气。
但他不在乎这些,他有一件神奇的东西,能帮助他改写命运,只要在戴着它去做事,它就会根据事情的“价值”,给予足够的回报。
他正是靠它,从贫民窟进到议院,虽然现在只是最小的巡警,但只要靠它,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成为万人之上。
“拾荒人说哥布林拉着次代联盟的货,有点意思。”
他自言自语到。
……
“机甲移动的痕迹很明显,一直在跑直线,直到这里才停下来。”
孟修轩是一名冒险者,职业是游侠,追捕克伦克的任务他们小队已经做了一月有余,在说话的壮汉是他的老大,月光下铜色红纹的机甲停在草地中间,五人循着它移动的痕迹追踪至此,勘察一番却不见那哥布林头目的踪影。
机甲驾驶舱在整个机甲的头部,正处于打开的状态,不用靠近就可以看清里面没有躲人,舱室与外面只隔着玻璃板,往里望去,驾驶舱内的情况一览无余。
“修轩。”
听到壮汉喊自己的名字,游侠明白这是要他搜索克伦克的痕迹,他们小队因为在上个任务中的重大失误,急于挽回声誉,如果这次追捕克伦克的任务依然失败,那么小队就会解散,同时意味着他们要面临被逐出这个圈子的风险,这对每个冒险者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事情,所以现在,他势必要抓住那个哥布林帮派头头。
对于一个游侠来说,循迹追踪是必会的本领,找到生物走过留下的痕迹,将目标的痕迹从当中挑选出来,最终确定对方的去向,说来简单,但实践起来却是个精细复杂的技术,好在孟修轩经验丰富,再加上这一次准备周全,他有把握找到克伦克。
说完这句话,猫脸女人好像又想到什么,转过头来望向路平:“你也一样。”
刚开始,孟修轩在林间和草地上搜寻着,不放过每一处痕迹,因为是荒郊野外,类人生物留下的痕迹并不多,花了十多分钟,他把以机甲为中心的一整圈都排查了一遍,没有找到任何疑似哥布林的痕迹,但这在野外追踪的过程中时常发生的事,或许是方向不对,或许是有所遗漏,他并不气馁,决定再搜寻一遍。
第二遍他搜的更仔细,花了将近半小时,但依旧是是没有结果。
说完这句话,猫脸女人好像又想到什么,转过头来望向路平:“你也一样。”
碰到高手也是有可能的,但总会留下破绽,孟修轩在心中安慰自己后又开始了第三遍的搜寻。
可随后的是第四遍、第五遍、第六遍,到后来他自己也不知道是第几遍,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搜寻线索还是在机械式地巡逻,而即便走到精疲力竭,他还是在继续走着,也逐渐从巡逻变成了没头苍蝇似的乱窜。
他稀里糊涂地回到了机甲附近,这个时候路平刚好从驾驶舱跳了下来,泥地上还留下两个脚印。
想着可能马上要解散的小队和自己也许即将失业,孟修轩漠然地看着拾荒人,他不知道拾荒人上机甲是去做了什么,但他也感兴趣,可接下来拾荒人的一句话,却让他从失魂落魄的状态中走了出来。
“克伦克不是从这跑的。”
听到这句话,孟修轩眼中露出精光,他疯了似地跑过去,抓住路平的肩膀,他不敢相信路平说的是真的,但也不想怀疑路平说的是假话,他手止不住的抖动。
“你说什么?”
孟修轩问了一个问题,同样的,这也是壮汉和白袍女人
第三十六章 追击[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