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了,没有给华晓蓉一分钱。
朱密回到江边小镇子,将自己请来大师除掉水妖的事情说了一遍。接着就准备按照之前商定的,各家出钱分摊费用。没想到,众人听到,原来水妖就是一条几十米的大鱼,降妖也很简单,就像渔民打渔一样。被法师一网成擒,顿时觉得法师挣钱太容易,于是都沉默不语,谁也不想带头付钱。最后有个人开口说:“既然水妖已经被法师抓走,我觉得此事到此为止,不要再提为好。”
朱密看看周围的几个人,发现他们都是这个态度。这下让朱密坐蜡了。他觉得自己代表大家出头,好容易请来让这么有本事的大师,结果最后不给人家钱,让人家白干活,这不就是等于是自己坑了人家一把吗?不仅坑了大师,还连累自己的老朋友冯总。这样很不妥。但是大家主意已定,拒不付账,他也没办法。这个时候又有一个人站出说:“朱密,你说的不错,请人家来干活,是应该付给工钱。但是,你办事儿不规矩啊。事先你跟对方商定给多少钱了吗?没有。那么你和对方签了除妖合同没有?也没有。也就是说,你跟对方什么协议都没有签,连口头协议也没有,你自己说,这个工钱怎么给?”
朱密争辩说:“既然大家也认为应该给钱,那就好。至于说请大师除妖没有签订合同,这不是惯例吗?”
这个人说:“要是你一个人的事儿,你可以用这个惯例。因为不管别人的事儿。但是事关大伙儿,就应该按照做生意的规矩,先签合同。是你自己做的事儿不合规矩,那么现在这也就是你自己的事儿了。和大伙儿无关。”
这个人的话说的有道理。做生意必须先将规矩说清楚。这句话业主了朱密,他也无言以对。
于是,华晓蓉这次远赴江南除妖,等于白干了一场。这让她小财迷心里愤愤不平。以前听说无商不奸无奸不商,没想到冯总的老朋友朱秘,也是这么一个奸商。其实也不算食言,正如村长说的那样,从头到尾,双方没有签合同,人家也没有替钱的事儿,也没有许诺给华晓蓉一分钱的报酬。
朱密感觉自己对不住法师。无奈之下,于是他联系到老朋友冯总,诉说了自己的苦恼。冯总一听,也觉得他的这个事做的不合规矩。但是,那些人明显的是拿规矩当借口赖账。他说:
“他们是不是认为,这个大师做的事情太简单,不值得给报酬?”
“是啊,他们就是这个意思。”朱密愤愤不平的说。
“那我问你,病人去医院看病,是一次就治好的医生水平高呢,还是拖上一年半载治好的医生水平高?”
“这还用说吗。当然是前者了。”朱秘说道。
“要是他们,一定会看重后者。对不对?”冯总接着说:“外人看起来难于登天的事情,对专业人士来说很简单。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人家做起来简单,就觉得做的事情不值一提。所以对这件事,你不能就这么算了,应该有所为。”
“你要我再去找他们吗?我可是不敢。我会挨揍的。”朱秘显得很为难。
“老朱,咱们是十几年的老朋友了。我不会害你。从他们对这个事儿的态度,就看出他们有点薄情寡义。我觉得你在那儿继续呆着也不靠谱,不如到津城来,到我这儿来。”
这句话说到朱密心里。他对于自己窝在一个小小的镇子经营小小的水上运输船,原本就不甘心。
“你要是替自己要债,还好说。你去替法师要钱,没有多少人会喜欢你。与其被人讨厌,过的不愉快,不如你来大哥这儿,给大哥帮忙。照样活得乐呵呵的。大哥这个大集团,现在经济上翻身了,正需要人。”冯总继续怂恿道。
在冯总的怂恿下,朱密真的鼓起勇气,卖掉了自己的船,来到冯总的集团公司,成了冯总的部门经理,负责公关事务。
朱密是真有能力。后来在这个集团大显身手,意气风发。朱密说起这件事儿来颇有感慨,庆幸自己因为替大师说话,有了现在的地位。这是后话。
华晓蓉带着浪里白条回到都城后,就为如何处置这个水妖犯了愁。董萱萱闻言,问道:“这个水妖能不能一直保持巴掌大?”
华晓蓉点点头:“只要我的捆仙绳不撤掉,他一直就是巴掌大。”
董萱萱高兴的说:“那样就好。我们买个鱼缸,把浪里白条养在鱼缸里,据说还能招财呢。”
于是,在大江中雄霸一方的水妖,成了华晓蓉家中鱼缸里一条小小的观赏鱼。
董强接到一单生意。郊区农户刘文彩,一个非常厚道的小店主,突然用剧毒农药毒杀妻子,然后服毒自杀身亡。事情发生的毫无征兆,警察束手无措,大家茫然不解。于是,有人怀疑,这个人是不是撞邪了。
说到撞邪,大家纷纷议论开了。在农村,对于神鬼灵异事件的接受程度,远远超过城里。
第三百六十八章 没签合同不给钱[2/2页]